2024年重点推进11个项目的规划评估服务网上询比公告
2024年重点推进11个项目的规划评估服务网上询比公告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目录: 其他服务 需求描述 详见网上询比文件。 | ¥330,000.00 | 1(项) | ¥330,000.00 |
(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登记加入“行采家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采购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电子竞采(https://www.gec123.com/xe/)网上下载本项目网上询比文件以及补遗等采购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采购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供应商须在行采家-电子竞采(https://www.gec123.com/xe/)上报价并按要求上传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具备竞标资格。
(四)线上报价
1.线上报价时间:按本项目网上公告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为准。
2.线上报价要求:按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在行采家-电子竞采(https://www.gec123.com/xe/)进行网上报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和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供应商不具备竞标资格。
(五)评审开始时间:2024年4月1日北京时间14:30
(六)开标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土地整治储备中心(重庆市南岸区湖滨路22号)205会议室。
注:本项目供应商无需参加线下投标和线下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根据网上询比文件、合同及采购人要求进行验收。
本项目报价必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所涉及的人工费、调查费、规划费、资料费、利润及风险费、税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任何费用。
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合同服务完成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标签: 规划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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