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第一章招标公告
廊坊研发基地基建维修改造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
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
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QT024JZR108C11506BD/CSC-24HDGC020752
2.2项目名称:廊坊研发基地基建维修改造项目(二次招标)
2.3项目概况:廊坊研发基地基建维修改造项目,详见任务书要求。
2.4招标范围:具体工作范围详见任务书,包括但不限于:
1)研发基地厂房内标准化改造,主要包括环氧地坪、加装隔离网、门窗增加密
封条、制作宣传牌、标识牌、烟囱加高及实验室改造等:
2)研发基地105子项多功能报告厅装修:
3)研发基地墙面霉斑处理及防水堵漏:
4)研发基地土坡改造,主要包括土方外运、墙面及散水修复改造、绿化及车位
改造。
S)完成满足施工要求的施工蓝图,施工图需经招标人及建设单位审核通过。
2.5建设地点:河北省廊坊市龙河高新技术产业区富康道与南外环交叉口。
2.6计划工期:其中报告厅装修、墙面霉斑处理及防水堵漏、土坡改造等三项内
容要求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厂房内标准化改造2024年10月30日完成。
2.7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达到相关国家规定要求标准。
2.8最高投标限价:398.6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应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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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安
(2)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
作。
B.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
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
服务负责。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及建筑工程
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如施工图设计工作分包,施工图设计分包商需具备建筑工
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投标时须提供设计分包商的相关证书复印件)。
(5)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一级注册建造师(需要提供注册证书):
符合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有效期内,投标时须提供
相关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注:若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
要求。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
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
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
用时限,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6)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
内,投标时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7)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
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
应链
(h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藏:
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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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
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
择要参与的项目(廊坊研发基地基建维修改造项目(二次招标)),按照《中国核工业
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
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
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3发售时间:2024年3月27日17:00一2024年4月1日17:00(北京时
间)。
5.投标文件的提交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
行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邮寄方式,也接受现场递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
不予接受。
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仅供存档使用)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2024年4月23日9:00。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cnncecp.com)和中国招
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7.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7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8.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
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9.其他说明
9.1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9.2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
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理有
9.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
购平台核发的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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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
未能及时取得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0.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电
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理有限公司
117号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
邮
编:100840
号核建大厦一层
邮编:100073
联系人:吕雪
电话:010-80939765
电子邮件:lvxue(@puyuan.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
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仅接受对资格条件
及评标办法等异议。
电话:/
电子邮件:/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人:中国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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