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信息综合处理与某支持系统研发需求公示单一来源第1包
某信息综合处理与某支持系统研发需求公示单一来源第1包
某信息综合处理与某支持系统研发采购单一来源公示
(2023-JH01-F2011)
根据有关规定,现就我单位某信息综合处理与某支持系统研发采购单一来源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某信息综合处理与某支持系统研发。
二、项目编号
2023-JH01-F2011。
三、项目概况
“某信息综合处理与某支持系统研发”项目是“XX体系集成建设运用”建设任务的采购内容之一,为XX体系集成运用所属部分系统开发应用软件,并完成相关系统软件部署和集成。项目预算5102.9万元,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完成软件开发和测试,具备出所检验条件。
四、拟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五研究所。
五、单一来源理由
经过军队采购网上公开发布采购意向,对潜在供应商和国内优势单位开展采购需求调查、采购需求专项论证、采购需求审查。海后采购站于2024年1月17日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3月7日组织该项目开标,至投标截止时间,仅有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五研究所递交投标文件,项目流标。项目组于3月14日向供应商征集公告期内购买标书未投标的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二六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七五〇试验场、中船航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发函,进一步征询各单位参与项目投标意向,3家单位回函明确不参与本项目投标。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和海后采购站相关建议,申请该项目采购方式调整为单一来源继续组织采购,单一来源供应商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五研究所。
六、公示时间
项目公示期为:2024年3月27日-2024年4月2日
七、其他说明
如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且能够按时限要求完成产品研制和供应,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我单位进行反馈,反馈具体内容如下:
1. 供应商单位简介、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联系地址、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2.供应商属于以下类型企业之一: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含港澳台)控股企业且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
3. 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具备武器装备承制资格证书,副本范围应至少涵盖以下七项之一:声纳类、探测类、信息处理类、信号处理类、水声工程类、数据工程类(不限于副本第一级装备类别、第二级装备类别或分系统类别);
5.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一级以上资质证书;
6. 近5年承担过同类项目(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7.近3年内参加政府或军队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如公示期满后,无其他合格供应商响应,则此项目确定为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先生 电话:139*****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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