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采购2024年度“4·15国家安全教育日”辐射安全宣传活动服务的公告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采购2024年度“4·15国家安全教育日”辐射安全宣传活动服务的公告

为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深入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和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大安全格局,我厅拟开展2024年度“4·15国家安全教育日”辐射安全宣传活动,现将有关服务进行采购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机构参与竞价。

一、采购项目及内容

2024年度“4·15国家安全教育日”辐射安全宣传活动。

具体内容:

1、在省生态环境厅、市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办公场所设置专题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海报(二维码)、布设宣传展板、播放宣传视频等,重点宣传核安全观、电磁辐射科普知识等,积极营造人人关注核与辐射安全的宣传活动氛围。

2、2024年4月15日在贵阳市筑城广场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核安全系列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咨询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

3、以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公众号等新媒体为主要宣传平台,向公众推送宣传海报、宣传手册、宣传展板和宣传视频等电子资料,让公众更加便捷地了解辐射科普知识。

二、采购人名称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4楼404室。

三、报价金额

不得超过24.1万元,超过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完成时间

合同签订至2024年4月15日活动完成并验收。

五、报价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信用信誉,无违法失信记录,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服务支撑能力的证明资料。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以来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竞价时间及方式

2024年3月31日17:00(最终时间按实际情况确定)前,将报价书及相关资质资格条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qq.com。不接受邮寄文件和现场报价,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价。

联系人:谢先生,联系电话:0851-********

七、结果公布

采购小组综合比选后确定项目承接主体,结果在贵州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公布。

附件:2024年度“4·15国家安全教育日”辐射安全宣传活动报价书.doc

2024年3月27日

标签: 宣传活动 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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