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金融办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州金融办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州金融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中央、省、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围绕贯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省实施方案及年度省、州工作要点,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效。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

1.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把法治工作放在重要工作日程。共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3次,研究解决法治工作问题8次。二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州金融办2023年法治建设实施方案》《黔东南州金融工作办公室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压实责任,推动本办法治黔东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三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机制,制定2023年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和学习计划,突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印发《州金融办2023年度学习宣传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任务清单》,共召开全办专题学习研讨会1次,举办法治讲座2次。

2.大力推进州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一是不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推进机制,把抓好相关工作纳入《州金融办2023年工作要点》扎实推进。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提升建设水平。完成州金融办“一规划两纲要”“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找准问题,明确下一步努力方向;完成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整改、重点督办问题专项整改、典型案例专项整改以及州委法治建设督察自查等工作,坚持举一反三,全面整改。我办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得到切实提升并取得可喜的成绩,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得到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和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的肯定表扬,《黔东南州百节之乡、百日宣传防范非法集资工作》被《处置非法集资动态》刊载;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提供、保障、管理工作机制建设成绩突出,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

(二)优化职能体系,稳步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稳步推进依法履行政府职能相关工作部署,把各项行政活动纳入法治化轨道。

1.及时调整权责清单。对照国家、省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取消行政许可2项,增加行政处罚3项,并通过官网向社会公告。目前我办无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处罚事项5项,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清单之内规范审批”。

2.严格依法决策。本年度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3.健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除配备公职律师1名外,续聘法律顾问1名。全年共出具书面法律顾问服务意见3件,审查合同3件,审查其他事务3件,参与业务培训1次。

4.全面完成政务服务任务。将所有权利、公共服务事项100%授权州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实行无差别办理,上架公共服务事项2项、政策服务事项0项。办理*****热线投诉4件,接通率、办结率、满意率100%。

5.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党组集中学习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专题听取了工作汇报,对年度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根据《贵州省2023年度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黔东南州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和事项责任清单,按照时限倒排工期,共完成任务5项、整改问题2条,全方位提升企业融资服务水平,拓宽融资渠道,扎实抓好当前各项稳增长措施落实。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金企常态化对接机制。开展了“四化”基金项目、“桥头堡”十大工程、批零住餐消费振兴、房地产建筑行业、盘活存量项目以及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多场“政金企”融资对接专场活动,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融资需求给予精准化支持,共促成企业与银行签约项目276个、139亿元,落实授信项目404个、167.93亿元。

二是争取省级担保公司业务向我州倾斜。建立州金融办、州工信局、省工担公司联动机制,推动省农担公司与我办、州农业农村局、州林业局、州文体广电旅游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加强“一县一业”、担保联盟等方面的合作。4家省级融资担保公司在我州共开展业务*****笔,在保金融49.55亿元。

三是扎实开展走访企业暖心服务办实事活动。领导班子成员走访企业150家次,帮助解决产权办理、融资等困难和问题56件。

四是强化“贵人服务”品牌。根据《黔东南州对标大湾区建设营商环境“先行区”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组织11家州级银行进驻“市民之家”常态化开展金融服务,推动涉企金融服务资源更集中、渠道更顺畅、服务更高效,激发金融服务“新活力”。

五是严格公平竞争审查。完成妨碍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积极开展“全国公平竞争宣传活动周”活动,共完成公平竞争审查3件。

(三)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升政府治理效能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以本单位名义提请州政府审议的议题(代拟稿)3件,均作了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合格率100%。开展了2021年以来相关联、相配套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清理规范性4件,未发现有与国家法律法规不协调的情况。

(四)坚持系统观念,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无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一是加强对县(市)执法部门业务督查指导。发挥引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作用,靠前指挥非法集资风险核查,共指导县(市)行政案件立案3件。二是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依照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今年制定印发的《贵州省处置非法集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暂行规则》《贵州省地方金融组织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暂行规则》认真执行。三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活动,举办执法培训2期,共培训全州执法人员72人次。本办新申请获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1人。

(五)健全应急体系,强化全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防控机制

指导地方法人机构加强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强化风险处置调度,全年召开防控金融风险联席会议8次。突出抓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构建群防群治新格局,积极开展“百节之乡、百日宣传”活动和“无非法集资社区”建设,利用民族节日、“村超”“村BA”等热点开展防范非法集资主题宣传活动,全州累计开展活动8223场次,参与群众165.53万人次。

(六)提升金融纠纷多元化解质效,维护金融生态环境

制定印发《黔东南州2023年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要点》,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州年度工作推进会,发布2022年度10大金融纠纷调解案例,与州司法局、州检察院、人行黔东南州中心支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黔东南监管分局共同举办全州金融纠纷调解员培训会,着力提升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同时会同州邮储银行制作宣传片在全州营业网点宣传播放,大力提升机制的公信度和知晓度。全州金调委共受理金融纠纷977件,涉及金额*****.15万元,调解成功920件,调解成功金额*****.16万元,获得司法确认645件,调解成功率94.17%,较去年同期调解成功数上升75.91%,成功金额上升215.05%,成功率上升6.42%。

(七)强化制约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发布信息89条,依法办理申请公开答复4件。做好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按时办复人大议案12件,政协提案21件。

(八)加快涉企信息归集共享,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深入推广应用贵州省大数据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共引入金融机构153家,发布金融产品127个,注册企业突破*****家,融资授信25.8亿元,获得放款企业808户,其中首贷放款金额17.7亿元,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行政执法制度还不够健全,缺乏实操经验。虽然《贵州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已颁布实施,但相关的配套制度正在逐步建立完善中,行政执法在全州尚处于摸索阶段。二是法治政府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仍须加强。当前,新旧风险震荡叠加,非法集资高发频发势头尚未得到根本压制,而我办编制偏紧,承担行政执法、法制审核、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诉讼的人员力量薄弱,迫切需要从编制和能力建设上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队伍建设。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办将继续高标准推进“十四五”期间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做好“促发展、防风险、强监管”工作。加快推进“一规划两纲要”和省州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责任督查和示范创建活动,认真做好行政执法监督、诉源治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等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持续推进主题教育走深走实。主要领导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履行好“一岗双责”,引导全办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思维,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严格依法依规决策。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充分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加强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建立健全决策过程记录、材料归档等相关制度。

(三)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机制,夯实行政执法基础。按照“主动出击,打早打小”的工作原则,落实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和《贵州省地方金融组织监督管理条例》,精准运用警示约谈、责令整改、注销吊销等措施,稳妥推动行政执法。

(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将两个条例作为我办普法宣传的重点内容,精心组织全州6月防非宣传月品牌活动,利用“3.15”“5.15”“6.15”等时间节点开展常态化宣传,推进防非知识和《条例》普法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家庭、进社区、进村镇、进网点、进网络,增强社会各界对《条例》的知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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