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主副食品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食堂主副食品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食堂主副食品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7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24**********-********
项目名称:食堂主副食品采购
预算编号: 0024-********, 0024-********, 0024-********, 0024-W********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最高限价(元): 包1-*******.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且实际配送供货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项目:应当包含冷藏冷冻食品,生猪产品,牛羊产品)
(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5)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的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0)本项目不得转包或代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7日至2024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7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上海市杨浦区国霞路458弄2号11楼
开标时间: 2024年04月17日 09:30
开标地点:www.zfcg.sh.gov.cn、上海市杨浦区国霞路458弄2号11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潜在供应商
标签: 食堂主副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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