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通信段卓资山通信车间大修项目施工单位选择公告采购公告
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通信段卓资山通信车间大修项目施工单位选择公告采购公告
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通信段卓资山通信车间大修项目施工单位选择公告
(公告编号:HHTXD-LXGC-2024-003)
一. 立项依据
本项目已由根据《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客车厂修和加装改造等7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呼铁计函〔2024〕49号)批准建设,项目计划执行单位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通信段,建设资金来自集团公司大修投资,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批准,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选择本项目施工单位。
二. 工程概况
2.1 项目简况、建设地点及规模:
项目位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卓资山县。呼和浩特通信段卓资山通信车间房屋使用年久,基础设施陈旧,院内面包砖、厨房门口地面、单身宿舍门厅、单身宿舍楼梯水泥平面、车间户门损坏比较严重,灯具、供热系统老旧,需对房屋进行整治。
2.2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
呼和浩特通信段卓资山通信车间大修主要工作内容涉及二层走廊、办公区新做吊顶,更换吊顶内的电线路。一二层更换灯具、新做乳胶漆,供热系统更新;更换部分门;室外外跨楼梯间封闭、增设楼梯间照明,拆除混砖旱厕、庭院面包砖重新铺设,混凝土硬化,新做排水沟,雨水管网。围墙粉刷涂料、三层间休室新做乳胶漆,卫生间更换洗面器、隔断、梳妆镜等,具体工程内容和数量详见附件。
2.3 工程投资估算:******.00元(最高限价含税)
2.4 计划工期:总工期45天。质量目标: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竣工按铁路验收标准。安全目标:杜绝行车、人身安全事故。
三. 对实施单位的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要求实施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申请单位需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申请单位具有三项及以上类似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申请单位不能为联合体,与本项目设计单位无行政隶属关系,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3.3申请单位需提供工程量的正式预算报价。
四. 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1)申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3)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申请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
(5)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截图及承诺。
(6)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失信记录查询截图。
(7)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国家铁路局网站” 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结果截图及承诺。
(8)对主要技术及服务要求逐条逐项响应情况。
(9)近两年类似施工项目业绩及证明材料。
(10)申请人需提供工程量的正式预算报价表。
(11)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设备表。
(12)财务状况。
(13)施工方案(主要为施工安排,工期、质量、安全目标及保证措施等)。
五.递交申请文件方式及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请通过电子邮箱hhtxdlxgc@163.com(呼和通信段零小工程首字母)递交电子版申请文件,并注明递交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后续提供纸质版申请文件。
(2)递交电子版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发布本采购公告之时起48小时内,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电子邮箱的电子版申请文件均不予受理。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通信段
地址:呼和浩特车站西街22呼和通信段
邮编:******
联系人:杨伟
电话:0471-*******
监督部门: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通信段纪委
地 址:呼和浩特车站西街22呼和通信段
电 话:市电0471-*******;路电081-*****
邮编:******
七、服务技术要求
1.维修所用材料、材质均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均符合维修质量需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参考标准: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20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2006;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2010;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010;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00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002;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2005。
2.维修施工期间,由于参与谈判单位服务人员操作不当或违犯操作规程造成呼和浩特通信段损失,参与谈判单位应提供等值服务补偿,并向呼和浩特通信段支付不超过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
3.参与谈判单位维修完毕后,向呼和浩特通信段提出验收申请,经呼和浩特通信段零小修项目办公室、使用部门和维修方验收合格,并三方签认后,由呼和浩特通信段出具验收报告。
4、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
1) 维修组织设计及维修管理过程中,必须有健全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按照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必要的机构、制度,并赋予其应有的权责,保证质量控制措施的落实,满足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记录的要求。
2)维修质量检验制度,贯彻全过程质量控制的要求:各工艺流程,按工序的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检查、测量,其数据必须达到国家、行业质量规范及甲方规定的要求。重要节点必须有自检的检验记录及影像记录,填入甲方规定的表格。
八、其他相关要求
1.安全目标:确保维修过程中人身、作业安全。
2.谈判人自行负责所投服务的交通、住宿费用。
3.谈判人成交后须和通信段签署维修整治安全协议书、廉政协议书。
4.维修整治完毕后参与谈判单位应按照相关设备管理单位的要求负责现场修整工作。5.维修整治更换下来的无使用价值的物资与车间做好签收移交工作。
在任何时候发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的资料时,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以及依法追究申请人的责任。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通信段
2024年3月2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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