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仓山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企业代办服务入围项目竞争性磋商

福州市仓山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企业代办服务入围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企业代办服务入围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福州市仓山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行政区域 仓山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3月27日 17:1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3月28日至2024年04月03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福建省勤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北路思儿亭天骅大厦第8层18单元)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4月07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福建省勤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北路思儿亭天骅大厦第8层18单元)
预算金额 ¥4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蔡兰涵、刘钟旺、伍聪华
项目联系电话 0591-********133*****815
采购单位 福州市仓山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38号金山文体中心一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聂秋龙,0591-********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勤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北路思儿亭天骅大厦第8层18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蔡兰涵、刘钟旺、伍聪华,0591-********133*****815

项目概况

企业代办服务入围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勤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QS榕2024-005-1号

项目名称:企业代办服务入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单价最高限价(元/件)

数量(件)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采购包预算

服务期

磋商保证金

所属行业

1

1-1

设立登记

500

150

*****

******元/年

2年

10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2

变更登记

500

150

*****

1-3

经营许可

500

40

*****

1-4

备案类

200

50

*****

1-5

特殊群体

*****

1(批)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2年,合同签订后7天内服务人员到位。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绿色建材: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须满足下述①-③任一条款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①投标人须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规定,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标的名称按招标文件第五章的对应采购包的采购清单一览表的货物名称进行详列,同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如实填写声明函,所属行业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业一致,并明确填写投标人所属的具体企业类型(即投标人应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并结合本项目前述规定的所属行业选择中型或小型或微型其中一种类型并明确填写)。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要求填写的,其声明函视为无效;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五章)。3.2资格承诺函(若有):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或《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中“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8日 至 2024年04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勤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件方式)

方式:采用邮件方式报名,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款汇到代理机构账户(详见下表),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格式详见下表)写明后将扫描件发至(*********@qq.com),未及时将《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发送至代理机构,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售后不退。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勤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北路思儿亭天骅大厦第8层18单元)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勤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北路思儿亭天骅大厦第8层18单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附1: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购买采购文件、磋商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勤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银行账号:427*****1164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

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

领取时间: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公司名称:

联系人: E-mail: 所投采购包号:

手机: 电话: 传真:

邮寄地址: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仓山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38号金山文体中心一层        

联系方式:聂秋龙,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勤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北路思儿亭天骅大厦第8层18单元            

联系方式:蔡兰涵、刘钟旺、伍聪华,0591-********133*****8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兰涵、刘钟旺、伍聪华

电 话:  0591-********133*****81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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