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开挖工程--水平定向钻施工招标
(招标编号:CCGAS-ZB-2024-01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开挖工程--水平定向钻施工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内容: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的燃气管网建设、排迁、改造工程中的非开挖
工程--水平定向钻施工。招标范围:3PE 外防腐钢管 DN100-DN800;PE 管 de63-de450。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开挖工程--水平定向钻施工招标; (002)长春燃气股份
有限公司非开挖工程--水平定向钻施工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开挖工程--水平定向钻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技术等方面有相应能力。
2 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20、2021、2022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
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如公司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以后成立的,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书。
3 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2023 年 6 月-至今)中任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证
或免缴纳证明及(2023 年 6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专用收据或社会
保险缴纳清单)或免缴纳证明。
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5 供应商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经营异常,或投标资格被取消,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 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8 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9 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
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
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10 供应商允许参加多个标段投标,并且可以在多个标段中标。;
(002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开挖工程--水平定向钻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技术等方面有相应能力。
2 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20、2021、2022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
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如公司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以后成立的,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书。
3 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2023 年 6 月-至今)中任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证
或免缴纳证明及(2023 年 6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专用收据或社会
保险缴纳清单)或免缴纳证明。
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5 供应商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经营异常,或投标资格被取消,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 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8 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9 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
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
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10 供应商允许参加多个标段投标,并且可以在多个标段中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3 月 28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4 月 03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18 日 13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 9399 号(万豪
国际商务中心 7 栋 13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4 月 18 日 13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 9399 号(万豪
国际商务中心 7 栋 13 楼))
七、其他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开挖工程--水平定向钻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本采购项目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开挖工程--水平定向钻施工招标,采购人为长春燃气
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CGAS-ZB-2024-011
2.项目名称: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开挖工程--水平定向钻施工招标
3.项目地点:长春市。
4.项目内容: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的燃气管网建设、排迁、改造工程中的非开挖工程--
水平定向钻施工。
5.招标范围:3PE 外防腐钢管 DN100-DN800;PE 管 de63-de450。
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低压、中压燃气管道的水平定向钻施工项目;
二标段:次高压、高压燃气管道的水平定向钻施工项目。
7.入围年限:3 年。
8.供应商入围数量:一标段 3 家;二标段 2 家。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港华合资公司 DM11 指引要求的合格工程。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
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技术等方面有相应能力。
2.2 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20、2021、2022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
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如公司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以后成立的,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书。
2.3 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2023 年 6 月-至今)中任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
证或免缴纳证明及(2023 年 6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专用收据或社
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免缴纳证明。
2.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5 供应商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经营异常,或投标资格被取
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7 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2.8 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2.9 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2.10 供应商允许参加多个标段投标,并且可以在多个标段中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至 2024 年 4 月 3 日,每日上午 8:30 至 11:30 时,
下午 13:00 至 16: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南
关区人民大街 9399 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 7 栋 12 楼))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每标段。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 年 4 月 18 日 13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 9399 号(万豪国际商
务中心 7 栋 13 楼))。
五、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 421 号
联系人:李伯通
电话:15044169712
采购代理机构: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 9399 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 7 栋 12 楼)
联系人:李研
电话:0431-8180810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 421 号
联 系 人:李伯通
电 话:1504416971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 9399 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 7 栋 12 楼)
联 系 人: 李研
电 话: 0431-81808101
电子邮件: jianye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