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运输招标公告
2016年运输招标公告
为满足我公司生产的需要,我公司常年有矿石、煤炭等散杂货、钢材(冷卷、线材、螺纹钢等)件杂货、集装箱货物需从我司码头装车运输到港区堆场(仓库)或龙山仓库。为保证我司2016年度短途货物的正常运输,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诚邀经营能力较好、运输资质合格、保供和服务能力较强的运输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1、招标标的
1.1 项目名称:钢材(冷卷)运输
暂定运输量:90000吨(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运距:5.0公里(单程)
1.2 项目名称:铁矿石、煤炭等、钢材类货物、集装箱运输
暂定运输量:200000吨(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运距:约0.6公里(单程)
1.3 承运时间: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2、招标方式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达5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公路货物运输资质,并能提供合规、合法、有效的税率为1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较强运输保供能力,能提供24小时服务的运输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3.2 投标时,投标单位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道路运输许可证、组织车辆证明材料(自有车辆证明、车辆挂靠协议等,无运输公司自有车辆证明视同废标处理)及承诺书,并附单位经营业绩介绍,招标人有权对投标材料中的真实性予以进一步核实。
3.3 投标人可对所有货物全部参与投标,也可对矿石、煤炭类散物或集装箱、钢材类货物进行分开投标(投标钢材类运输必须附带集装箱运输,散货类不分货种需统一报价,否则视为废标处理)。
3.4 如中标,中标单位需购买相应的车辆险、人身险等相关保险(包含但不限于以上保险),并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任何损失,我司有权查看了解相关保险购买情况。
3.5 如中标单位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未按我方要求按时按量完成运输任务时,我方有权自行寻找运输单位完成当期运输任务,所产生的费用从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中扣除并无须征得中标单位同意,并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保证金。
3.6 若发现下列情况时,招标方有权重新招标: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家;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的;其它原因需要重新招标的。
4、本次运输投标价格在合同期内固定不变,在合同履行期间,运输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招标方申请提高价格。
5、标书的领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24日(上午8:00-12:00点,下午14:00-17:00分)前到芜湖海螺物流有限公司总经办领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6月6日下午17:00时前。递交地点:芜湖海螺物流有限公司财务处。
6.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投标保证金请于投标前汇入招标人账户(缴纳主体需与投标人一致),逾期或金额不足视为无效投标。(不受理以银行承兑汇票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具体银行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芜湖海螺物流有限公司
开户行: 浦发银行芜湖开发区支行
账 号: 8003 0154 8000 00117
6.3 没有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退还投标人账户。
6.4 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若中标后悔标、不能按时签订运输合同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招标人有权单方取消本次投标的承运资格,同时,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有权追究中标单位的全部责任。
7、现场勘察
7.1 投标单位须现场勘查运输线路、各勘查单位需在现场勘查记录表确认。
7.2 现场勘察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处理,招标人不予承担,现场勘察过程中如若发生事故或人身伤亡,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7.3 投标人必须参与现场勘察,并出具现场勘查记录。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芜湖海螺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 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港湾路38号
联系人:李强 王毅 温祖昊 吴莎莎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传 真:0553-5849660
芜湖海螺物流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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