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室教学设备招标公告
教研室教学设备招标公告
江岸区小学教研室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第一次公开招标公告
依据武汉市江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江岸区小学教研室的委托,对 江岸区小学教研室教学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WHQS-HW-2016-175
(二)项目名称:江岸区小学教研室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三)拦标价:人民币52万元整,超过此拦标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采购共分1个包,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第1包:
(1)项目包编号:WHQS-HW-2016-175
(2)项目包名称:创客车间设备及其配件
(3)类别(货物/工程/服务):货物
(4)用途:教学
(5)数量/服务期/工期:一批
(6)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7)交货期/交付期/服务起始日/计划开工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
(8)质保期(天/月/年):至少三年
(9)其他:/
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拦标价的,其该包投标(报价)无效。
3.多包投标(谈判、报价)的相关规定:无。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2、投标人可以是所投的制造商,也可以是国内经销商,若为经销商需提供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
3、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14001国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须是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和省级及以上工商业联合会会员单位;
5、投标人近二年(2014年至今)内具有相关产品业绩证明,且企业信誉良好;
6、投标人须具有固定合法的售后服务机构;
7、投标人须提2014年及2015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近三个月纳税及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8、投标人需提供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涉案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谈判、询价)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谈判、询价)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 2016年5月16日起至2016年5月23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7:00时,过时不候,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市江汉区香港路261号强胜招标代理公司三楼采购组。
(三)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合格后领取采购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投标主体的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原厂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5、投标主体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原件,ISO14001国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原件、GB/T28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原件;
6、投标主体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和省级及以上工商业联合会会员证书原件;
7、近二年(2014年至今)内具有相关产品业绩证明,提供项目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原件及验收证明原件;
8、固定合法的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材料原件(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若为外地企业还须提供在鄂服务的保障方案及相关措施[例:在鄂设有分支机构、地址(须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行政、技术人员、设备等相关证明材料];
9、投标主体2014年及2015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近三个月纳税及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原件;
10、注册地有效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投标人请携带以上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和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复印齐全并加盖公章)参加资格审查,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没有提供原件或复印件无有效公章的资料,恕我公司一概不接受报名。
四、投标(谈判响应、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市江汉区香港路261号强胜招标代理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截止时间:2016年6月6日下午2:30时止
五、开标(谈判、询价)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市江汉区香港路261号强胜招标代理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时间:2016年6月6日下午2:30时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1日。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江岸区小学教研室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联合村
联系人:王主任 电 话:***-********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香港路261号(市工商局旁)
联系人:罗茜 电 话(传真): ***-********/********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人及投诉电话
监管部门:武汉市江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五福路口
联系人:徐竞 电话:***-********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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