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助操作单元招标公告

辅助操作单元招标公告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单位(不包括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2. 具有武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或具有武器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和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3. 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三级及以上),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对于军内单位,需提供上级主管机关出具的具备保密资质的证明文件。对于已通过第2条和第3条资格审查尚未颁布证书的单位,按具有该证书对待,但必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通过资格审查结论的相关证明材料,合同签订时需具备装备承制单位资质。4. 具有与承担任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包括武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或武器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的副本中涵盖同类产品。5. 不得在军委或军兵种装备部装备采购主管部门禁止采购期内,不得因招投标领域失信行为处于政府禁止采购期内。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竞争。8.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拟采购3套手持加固平板终端。

重量不高于2.1Kg,显示屏尺寸10寸;国产处理器芯片和操作系统;支持多点触摸,可定制屏边键;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主核主频2400MHz以上;内存:不小于8GB;硬盘标称容量不小于1TB;接口:千兆以太网网口、USB接口、电源接口,所有接口全部支持航插。


联系人:刘道信 联系方式:151*****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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