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深圳至南宁高铁珠三角枢纽机场至省界段测绘工作招标公告

新建深圳至南宁高铁珠三角枢纽机场至省界段测绘工作招标公告



涉财小额项目采购前公示表(新建深圳至南宁高铁珠三角枢纽机场至省界段项目测绘工作项目)
发布时间:2024/3/27 0:00:00 入库时间:2024/3/27 17:13:22 该信息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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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主要

情况

项目名称

新建深圳至南宁高铁珠三角枢纽机场至省界段项目测绘工作

项目负责

单位

高明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领导小组办公室

项目经办人

夏涛波

拟聘请时间

2024年4月

资金来源

上级资金

招标限价

费用控制在24万元(含税)以内,中标单位在开展工作时,若实际发生的服务费用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最高费用,则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金额。

项目服务要求和报名相关事项等

项目概况:新建深圳至南宁高铁珠三角枢纽机场至省界段项目(高明段)红线范围内土地面积约375亩,长度约5.5公里,涉及的自然村约为11条,行政村约3个,测区内地形主要山脉、小山包、农田、鱼塘、棚舍等。为保证我区基建项目的数据统计,给项目提供精确的地理空间数据和支持决策的科学手段同时,现计划聘请第三方测绘单位为我办新建深圳至南宁高铁珠三角枢纽机场至省界段项目地块征收工作服务。

项目要求:

1.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对项目红线进行边界定桩并使用航测将项目的正射影像图处理完毕交给区征拆办。

2.当天的外业数据三日内必须进行内业上图处理,在一周内将处理数据汇总交给区征拆办。

3.报告内容包含:项目概况、测量技术依据和说明、征地拆迁范围内种植苗木统计表、现场照片及权属人身份证明、签名确认表、面积图、位置图。

4.报告类型为:征用土地面积报告、青苗清点报告、面积汇总表、青苗汇总表、公示图。

5.报告提交要求:A4 打印,一式 6份,根据实际需求彩印,报告按时完成后专人呈送递交到项目负责单位并做好签收交接工作。

6.如数据需现场复核测量在收到项目负责单位通知后,应两小时内做出响应。

合同服务期:征地范围内征收完毕且测绘成果资料完善,项目通过甲方验收且费用支付流程完成后合同终止。

发包方式:以明标抽签方式确定实施单位。

报名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须包含“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和“摄影测量与遥感”。

3.投标人必须为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入驻供应商。

4.项目组人员要求:配备注册于投标人单位的注册测绘师3人(或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应具有征地拆迁测绘经验及提供过往3年征地拆迁项目业绩证明。

6.投标人必须在佛山市范围内设立分公司。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信誉要求:

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

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退还已支付的合同金额并赔偿甲方已支付金额对等的金额。

2.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测绘成果时,应向甲方偿付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总价款的1‰计算。逾期达到30日,甲方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甲方选择解除合同的,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且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并赔偿甲方已支付金额对等的金额。

3.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修测后质量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测绘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造成间接损失时,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因测绘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造成直接损失时,乙方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乙方擅自转包或分包本合同标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封装成册):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测绘资质执业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扣除发布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的社保证明,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3.配备注册于投标人单位的注册测绘师3人(或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和扣除发布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5.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一份。

6.投标人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注册备案证明且具有满足本项目实施的服务事项的截图(含网址)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在佛山市范围内办公场所不少于200平方米(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注册地在本地且租赁村集体物业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和村委会证明原件;外地公司在佛山的驻点须为商业用途并提供租赁合同)。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报名须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场,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或不能提供原件核对的,当作自动放弃。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方式:仅限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怡乐路130号广电网络传输大楼10楼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领导小组办公室。

抽签时间及地点:2024年4月3日上午9:00(未按时到场参加抽签的单位视为自动弃权),佛山市高明区怡乐路130号广电网络传输大楼10楼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领导小组办公室。

其他要求说明:

1.本项目抽中标单位一名,中标候选单位一名。

2.中标结果将在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建设局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并最终确认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需在公示结束日起30日内完成该项目合同的签订,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doc" alt="附件:诚信投标承诺书.doc">附件:诚信投标承诺书.doc

公示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 2024年3月27日

监督投诉电话:********(征拆综合部)、********(纪检监察组)



标签: 新建 枢纽 高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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