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第三中学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兴隆县第三中学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兴隆县第三中学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县第三中学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兴隆县行政审批局以兴审批投字(2024)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隆县教育和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和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兴隆县教育和体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98m2,主要建设综合教学楼1栋、宿舍楼1栋、报告厅1栋、食堂1栋,设门卫、地下设备用房,总建筑面积*****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m2,地下建筑面积850m2,并配套建设室外管网、沥青道路、校园内绿化、硬化、操场等附属工程。2.建设地点:承德市兴隆县雾灵山镇前雾灵山村3.工期:设计部分: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提交成果文件;施工部分: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5月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按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否则按无效处理,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4)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28 09:00至2024-04-0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及招采进宝河北专区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4-18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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