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盛村棚户区安置房招标公告
兴盛村棚户区安置房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沈阳市于洪区城域征收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组织实施"沈阳市于洪区兴盛村棚户区项目安置房采购"国内公开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沈阳市于洪区兴盛村棚户区项目安置房采购
2、项目编号:CG*******/(2016)112号
3、采购人:沈阳市于洪区城域征收服务中心
4、项目地点:于洪区辖区内(平罗地区、光辉地区、于洪新城地区除外)
5、采购内容:采购于洪区兴盛村棚户区项目安置房,采购面积约为1.5万平方米(最终以政府实际购买量为准),详细房源户型、面积、套数见招标文件。
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7、资金来源:开行贷款
8、交房期:2016年12月31日前
9、交房条件:竣工验收合格,并达到交房进住条件。
10、投标保证金:10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具有房地产开发暂定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
2)房源地点区域为于洪区辖区内(平罗地区、光辉地区、于洪新城地区除外);
3)房源应当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标时提供)。
三、投标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6日起至5月27日止;8:3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
2、计划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5月16日起至5月27日止;8:3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不换)。
3、地点: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
4、供应商在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下列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注:以上材料均须清晰、有效且加盖出具单位公章,提供材料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拟开标时间:2016年6月24日14:00(北京时间);
(2)地点:沈阳市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沈阳市于洪区城域征收服务中心
联系人:韵英哲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 邮编:110014
联系人:左晓婷、张汪洋
电 话:***-********
传 真:***-********
E-mail: ghzbzhb@163.com
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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