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肢联动全身功能康复训练器询招标公告

四肢联动全身功能康复训练器询招标公告

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四肢联动全身功能康复训练器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发布询价资格预审公告。

一、采购人

1.名称:徐州市康复医院(徐州市老年病医院)

2.地址:徐州市奎中巷10号

3.联系方法:****-********

4. 采购项目联系人:袁晓辉 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地址:徐州市中山北路1号盛佳大厦南三楼 邮编:221003

3.联系方法:电话****-******** ********

4.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一科 王加和 电话****-******** ********

三、项目编号:徐采询X(2016)027

四、采购项目

1.名称:四肢联动全身功能康复训练器

2.数量:2套

3.产品简要技术要求:

1)功能要求

本次采购的四肢联动全身功能康复训练器产品要求可通过上肢带动下肢,健

侧带动患侧,一肢带动三肢、上肢伸够、下肢蹬踏的最基础的四肢联动训练方式解决零肌力患者早期的主动康复训练;能够提供早期的有氧训练及力量训练,10级抗阻调节,并自带心率监控装置,通过设定靶心率保证训练安全和效果;能够安全的主动运动,保证患者训练安全,不会引起痉挛,并可加快本体感觉的恢复。

2)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本次采购的四肢联动全身功能康复训练器产品适合身高范围:137-193cm;上肢运动杆长度为卡扣式可以调节、调节范围:0-50cm;髋膝关节支撑架活动范围:0-180度,左右双侧可换;步频范围:15-250步/分;功率范围:5-800瓦特,2-24梅脱。

3)本次采购的产品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本次采购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五、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0万元人民币。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管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且经营范围包含上述“四、项目内容”。

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八、审查标准、方法: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

九、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资格预审文件内容以本《询价资格预审公告》内容为准。

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和格式:

1、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说明: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相关规定,应当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提供原版营业执照复印件,必须同时提供发证(登记)机关证明其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出具时间为本公告发布后(含公告发布当日))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①供应商的本公告发布前6个月内任何一日的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1份;

②供应商的本公告发布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本公告发布当月)利润表

月报表复印件1份。

3、供应商的本公告发布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即提供

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证书复印件;

5、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复印件(格式附后)。

十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要求:

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年5月24日下午5:00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时间:上午 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除外)。

3、请在每页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注明以下内容:

(1)项目编号:徐采询X(2016)027

(2)供应商的联系人,移动电话

(3)页码和总页数

4、接收人: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科 刘芳 张艳 电话:****-******** ********, 传真:****-********

5、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必须在“徐州政府采购网”上进行“网上报名”, 具体方法详见网站《操作指南(网上登记、报名、下载操作说明)》(以下称《操作指南》),如不按照《操作指南》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十二、资格审查日期、地点:由询价小组确定。

十三、特别说明:

只有通过网上报名,并经询价小组确定的供应商才能下载询价通知书,是否被确定,由采购代理机构的采购项目联系人通知。

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六年五月十六日

附: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我单位在参加(四肢联动全身功能康复训练器)项目(项目编号:徐采询X(2016)027)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标签: 医院 医院 训练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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