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关于抵押人为吴吉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注销的公告

瓮安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关于抵押人为吴吉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注销的公告


瓮不动产(*******)号

抵押人为吴吉梅,登记证明号为**********号,该登记证明已遗失,现公告该证明注销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特此公告该证明注销作废。如对该证明有争议者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联系电话:0854-*******

公告期: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4月15日

特此公告

瓮安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4年3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不动产登记 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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