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平乐县2024年度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的公告
关于申报平乐县2024年度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的公告
为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2024年平乐县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全县范围内,获得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或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
二、申报时间
3月26日—4月1日。
三、建设内容
1.通风贮藏库;
2.机械冷库;
3.气调贮藏库;
4.预冷及配套设施设备。
四、资金补助方式
先建后补。
五、补贴标准
根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有关要求,采取“双限”适当支持。单个主体补助金额不超过其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投资的30%,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以省农业农村厅按照不同类型的建设内容进行补贴金额测算后制定的补贴标准,以净容积为补贴计算依据。
六、申报程序
自愿申报、自主建设、定额补助、先建后补。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于4月1日前到乡镇人民政府申报,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对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初审,报送区市审核通过,确定预立项结果。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评审同意的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通过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申报。
投诉咨询电话:0773-*******
平乐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6日
附件:2024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申报书.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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