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晋城市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库2025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晋城市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库2025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各文化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的部署,及时掌握全市文化产业重大项目情况,帮助做好文化产业项目招商推介等工作,并为省文产专项资金项目库储备、推荐一批项目,现启动晋城市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库2025年度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1.市属骨干文化企业转型升级的重大项目。
2.各类文化园区(基地)建设项目。
3.具有地域特色的传统文化资源向现代文化产品转化和特色文化品牌推广项目,以及文创设计成果转化中社会效益明显、市场发展潜力较大的项目。
4.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其他重大文化产业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条件:
1.须在晋城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设立满3年,从事行业符合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范畴,且以生产文化产品或提供文化服务为主;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3.申请单位产权关系明晰、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
4.会计信用良好,纳税信用等级B级及以上,近3年无违法违规经营和税收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二)申报项目条件:
1.须符合国家和我省、我市文化产业发展政策和规划;
2.绩效目标明确,建成后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能力和前景,能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具有较好的财税贡献增长预期;
3.项目建设的外部条件、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等已经落实,项目已立项或启动,具备实施条件。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数量:原则上每个企业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1个。
2.申报程序:市属国有文化企业的申报项目材料,经本单位审核后统一报送市委宣传部。
其余各文化单位的申报项目材料,按照属地原则,报所在县(市、区)委宣传部,经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各县(市、区)财政局审核后,向市委宣传部申报。
3.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及项目申报单位提供的由项目负责人签名的承诺书。
(2)相关证明文件,包括申报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明文件、项目图片资料等。
四、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各相关单位要对企业申报工作进行审核把关,于4月18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一份)报市委宣传部。电子版申报材料与纸质申报材料必须完全一致。
2.对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市委宣传部和市财政局组织人员进行评选审查,联合向省文产专项资金项目库推荐一批好项目。
联系人:李俊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jcxcbcyk@163.com。
附件:
2.项目申报承诺书
中共晋城市委宣传部晋城市财政局
2024年3月26日
责任编辑: 常晓梅
标签: 重点文化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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