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巩留县粮食储备仓库建设项目(一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GZZB-2024-001-0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
一、招标条件
本巩留县粮食储备仓库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
他资金项目资金来源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招标人为巩留县阿尕尔森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 5000 吨粮食储备仓库,配套机械设施及相关附属设施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巩留县粮食储备仓库建设项目(一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巩留县粮食储备仓库建设项目(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凡有意参
加一标段的投标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
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且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 一标段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证,无在建项目。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在类似项目中出现过质量缺陷、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
及尚未得到解决的投标人。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
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同时投标人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无行贿
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时间必须
在公告期内)。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
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3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4 月 01 日 19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来人领取或线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17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伊宁市边境经济合作区民丰街与西环路交汇处瑞豪城市广场 D 座 5 楼开标厅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4 月 17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伊宁市边境经济合作区民丰街与西环路交汇处瑞豪城市广场 D 座 5 楼开标厅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巩留县粮食储备仓库建设项目已由巩发改基字【2024】76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巩留县
阿尕尔森镇人民政府,项目资金来源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巩留县粮食储备仓库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巩留县巩留镇恰甫其海路 016 号新疆创锦佳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院内。
2.3 工程规模:本工程共划分为 2 个标段:
一标段:新建 5000 吨粮食储备仓库基础设施;
二标段:立筒仓及配套机械设施的购置及安装调试。
2.4 招标范围:
一标段: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文件所示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
二标段:设备的购置及安装调试。
2.5 计划工期:计划 2024 年 4 月 22 日开工,2024 年 6 月 22 日竣工,总工期 60 天(日历日)。
2.6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凡有意参加一标段的投标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
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且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凡有意参加二标段的投标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本项目所需设备的设计、生产、包
装、运输、安装、产品试验、提供现场及售后服务等能力的生产厂家或具有授权委托资格的
经销商。
3.2 一标段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证,无在建项目;
二标段项目负责人要求负责过相应产品的销售、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工作的经历。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在类似项目中出现过质量缺陷、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
及尚未得到解决的投标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
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同时投标人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无行贿
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时间必须
在公告期内)。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
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及地点:2024 年 3 月 28 日至 2024 年 4 月 1 日,每日上午 10:00-14:00,下午
15:30-19: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伊宁市边境经济合作区民丰街与西环路交汇处瑞豪
城市广场 D 座 4 楼招标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或将加盖鲜红公章的资料按顺序扫描成 PDF 格
式文件,发送至 304265725@qq.com 电子邮箱,逾期发送、资料不全者不予领取。
4.2 领取招标文件所需提供的证件及资料:
一标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
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注册贰级建造师证及其安全考核证、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
证书、2021 年 1 月至今类似业绩(企业 1 项、建造师 1 项,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
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及拟派建造师在本单位近 6 个月(2023 年 9 月至 2024
年 2 月)缴纳社保证明文件,疆外企业提供进疆登记手续。
二标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2021 年 1 月
至今的类似产品销售业绩一项、经销商投标还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注:以上资料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三套,复印件为单面复印,按上述先后顺序装订,
不接受公证件,缺一不可,且均在有效期内,资料不全者不予领取。)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7 日 10 点 3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投标
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伊宁市边境经济合作区民丰街与西环路交汇处瑞豪城市广场
D 座 5 楼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
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巩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巩留县阿尕尔森镇人民政府
地 址:巩留县阿尕尔森镇
联 系 人:吴工
电 话:1860909123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冠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伊宁市边境经济合作区民丰街与西环路交汇处瑞豪城市广场 D 座 4 楼
联 系 人: 胡玉婷
电 话: 13179992880
电子邮件: 30426572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