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小法委鉴第123、124、125号对外委托鉴定公告
2024小法委鉴第123、124、125号对外委托鉴定公告
(2024)小法委鉴第123、124、125号
我院在审理1、王宁与潘龙、海口家新骏豪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海口家新骏豪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2、王宁与何明、海口家新骏豪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海口家新骏豪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3、广东筑景生态建设有限公司与鑫龙房地产开发(太原)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需对王宁申请的实际施工量及广东筑景生态建设有限公司申请的工程造价进行鉴定。
凡符合本公示所列报名条件且自愿接受委托的社会专业机构,可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我院审核后,将在符合条件的报名机构中随机选定本案鉴定机构。
一、报名条件
1、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入围备案的具有工程造价鉴定资质的机构。(备注: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处于冻结状态及综合评分低于90分的机构不予审核通过)
2、注册地在太原市。
3、接受委托的社会专业机构自愿承诺在30日内出具鉴定意见书。
二、报名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至2024年4月1日上午8时止。
三、报名方式
本案采取网上报名。社会专业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进行报名。
四、2024年4月1日上午10时,我院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进行随机摇号确定鉴定机构,届时请当事人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查看结果,或来我院901办公室参与摇号现场,随机摇号结果我院不再另行通知。
五、查看摇号步骤:百度搜索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进入司法技术页面--选择案件所属法院--搜索(2024)小法委鉴第123、124、125号公告。
联系人:李永强
联系方式:0351-*******或178*****991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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