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灌流器遴选公告第三次网上询价公告
血液灌流器遴选公告第三次网上询价公告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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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其他医用材料 需求描述 树脂装量(ml):330;血室容量(ml):170±30;吸附剂材料:苯乙烯-二乙烯苯聚合物(中性大孔吸附树脂);吸附剂包膜材料:火棉胶;灭菌方法:γ射线辐照灭菌;主要清除物质范围:相对特异性清除分子量 100Da-*****Da 的各类毒物、过量药物及炎症因子等;罐体可耐受压力:100KPa;血液流速:≤250 ml/min ;使用范围:用于药物、农药、生物毒素、工业毒物中毒及戒毒治疗。 | ¥1,860.00 | 1(个) | ¥1,860.00 |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按采购方付款周期进行付款。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1、配送量根据医院临床实际需要进行配送。
2、所投产品需要在重庆市药品交易所平台挂网,并与采购单位在药交所平台签订购销协议,并从药交所平台进行采购。
3、中标产品单价不得高于药交所平台交易参考价格(加权平均),并随药交所平台交易参考价格(加权平均)变化而变化,只降不升。
4、可收费产品需在国家医保局备案并取得相应的收费编码。
5、若中标人超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经营范围销售产品、提供虚假或过期资质材料、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或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引起医疗纠纷或导致招标人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乙方必须积极配合招标人解决问题,同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标签: 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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