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人行道整治工程招标公告第1包
某单位人行道整治工程招标公告第1包
某单位人行道整治工程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欢迎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及报价方式
1.1项目名称:某单位人行道整治工程
1.2项目编号:2024-JHBGAF-G1003
1.3建设单位:某部
1.4资金来源:上级下达
1.5报价方式:投标总价
1.6评审方法:评定分离法。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明确的程序和方法评审推选中标候选人,推荐数量不得低于参与投标企业数量的30%,且不少于3家,计算结果向上取整,最多只取前5家。定标由建设单位从评审结果中采取摇号方式确定1名中标人。
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及控制价
2.1项目概况:维修更换人行道彩砖、同步进行路沿石整治、灯杆移位等,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2招标控制价:******.68元
2.3工期要求:施工天数30日历天,具体施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4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不含投标当月)在投标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
3.4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为本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3.6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相关企业均将受到处罚。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4.1获取时间:2024年3月28日至4月3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获取地点:青岛市崂山区石岭路39号名汇国际2号楼915室。
4.3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或拟派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社保证明;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原件(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原件;
(6)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的承诺书原件。
4.4申领方式(二选一)
(1)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q.com%E3%80%82">**********@qq.com
(2)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4.5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份,售后不退。工本费可采取对公转账或现金缴纳方式;如采取对公转账方式,须备注项目名称,并将转账回执单发送至采购机构邮箱。账户名称:青岛蓉咨招标有限公司,账号:8021 6020 0526 237,开户银行:青岛银行闽江路第一支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5.1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4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3投标地点:青岛市崂山区,具体地点招标人另行通知。
5.4投标方式: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5法定代表人来投标时须随身携带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授权代表来投标时须随身携带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不含投标当月)在投标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
6.开标时间、地点
6.1开标时间:2024年4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青岛市崂山区,具体地点招标人另行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发布。
8.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青岛蓉咨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崂山区石岭路39号名汇国际2号楼915室
联 系 人:李欣、宋安青
电 话:0532-********
9.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 督 人:赵先生
监督电话:0532-********
标签: 人行道整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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