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城县文物旅游局石四牌坊和木四牌坊文物保护规划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翼城县文物旅游局石四牌坊和木四牌坊文物保护规划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翼城县文物旅游局石四牌坊和木四牌坊文物保护规划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

临汾众易招标有限公司受翼城县文物旅游局委托,就石四牌坊和木四牌坊文物保护规划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北京建工建筑设计研究院供货。现予公示并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请各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及排他性等内容提出意见或建议。

一、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翼城县石四牌坊和木四牌坊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之规定,编制国保单位文物保护规划需由国家文物局认可的具有甲级资质的单位进行编制。由于文物保护规划编制专业性强,要求标准较高,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项目编号:LFZYD-1604

三、采购内容:

1、本次商谈采购共一包:报价人所报价项目必须完全响应采购文件所列内容。具体参数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2、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四、单一来源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5、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还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经办人身份证;

7、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

8、项目所在地检察院颁发的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一式两份留存),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厂家和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六、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5月16日至2016年5月20日

(北京时间8:30-11:30,15:30-17: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层交易大厅(锣鼓大桥与滨河东路交叉口往北500米)

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

(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七、商谈时间及地点:

1、商谈时间

2016年5月25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2、商谈地点

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层开标二室(锣鼓大桥与滨河东路交叉口往北500米)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翼城县文物局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158*****141

采购代理机构:临汾众易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解放路柏松大厦703室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如有意见或建议应于2016年5月20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前以实名书面(包括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形式向翼城县财政局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临汾众易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05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旅游局 牌坊 牌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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