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采-竞争性磋商电子卷宗随案生成-采购公告

国采-竞争性磋商电子卷宗随案生成-采购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电子卷宗随案生成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档案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 厦门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3月28日 11:2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3月28日至2024年04月0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5号外贸大厦11楼1105-1106室开标大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4月08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5号外贸大厦11楼1105-1106室评标室
预算金额 ¥7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592-*******
采购单位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3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洪先生,0592-*******
代理机构名称 国采(福建)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5号外贸大厦11楼1105-11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杨女士,0592-*******(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附件:
附件1 磋商文件获取联系表(附流程).docx

项目概况

电子卷宗随案生成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5号外贸大厦11楼1105-11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GCZB005

项目名称:电子卷宗随案生成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电子卷宗随案生成,一项。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信用承诺制”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信用记录要求: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七)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八)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供应商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档案数字化加工类资质乙级(含乙级)以上证书。须提供有效期内证书扫描件。供应商须提供档案局颁发的档案服务机构备案证书,服务范围包括档案整理或档案数字化。须提供有效期内证书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8日 至 2024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5号外贸大厦11楼1105-1106室

方式:(1)现场购买(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5号外贸大厦11楼1105-1106室国采(福建)招标有限公司) (2)邮寄购买(如需邮寄,邮费到付,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缺漏或丢失恕不负责) (3)购买磋商文件联系方式:庄女士,0592-*******;购买磋商文件联系邮箱: zfcg622@163.com。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5号外贸大厦11楼1105-1106室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5号外贸大厦11楼1105-1106室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文件工本费及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税保支行

账 号:3515 0198 6601 0000 1000

收款单位:国采(福建)招标有限公司

(2)采用邮寄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将已填写完整相关内容的《磋商文件获取联系表》发至邮箱zfcg622@163.com,并致电庄女士0592-*******,确认是否收到《磋商文件获取联系表》、磋商文件工本费,《磋商文件获取联系表》格式可在本公告的附件中下载。(注:《磋商文件获取联系表》中附《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流程》)

(3)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不能转让。

(4)若为第二次及以后的采购,前次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仍应重新购买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34号        

联系方式:洪先生,0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采(福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5号外贸大厦11楼1105-1106室            

联系方式:杨女士,0592-*******(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  0592-*******

 

标签: 随案生成 电子卷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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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采(福建)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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