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苏1204破3号泰州阔之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印章、证照公告
2024苏1204破3号泰州阔之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印章、证照公告
公 告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3月14日裁定受理对泰州阔之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江苏恒桥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履职后,未接管到阔之达任何印章(包括但不限于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章、法人章等)、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及社保登记证等)等资料。
管理人特此申明,泰州阔之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所有印章、证照自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阔之达破产清算之日起作废,2024年3月14日之后仍使用作废印章、证照的任何行为都属无效行为,并将追究相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泰州阔之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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