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荷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12月7日至2022年1月21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开展了为期1个半月的常规巡察,3月1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高度重视,对照意见和建议,压实主体责任,细化整改方案,全面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区委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15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建立健全制度9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区委巡察组提出的反馈意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深入思考、认真领会、不折不扣、全面贯彻,以最严格的标准、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做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先后召开局党组会议、全体机关干部会议,传达巡察组反馈意见,把全局人员思想统一到巡察整改精神上来,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主要负责人、各分管负责人、二级机构负责同志主动认领问题、深刻自我剖析、制定详细措施、认真整改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黄大平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组成员、副局长漆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与区委巡察办联系并做好反馈意见及整改工作期间的日常工作。整改以来,局党组召开3次会议,专题研究反馈意见中提出的各项问题、意见和建议,认真逐条梳理,逐项推进落实。

(三)科学制定方案。制定整改方案,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把巡察整改工作列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会重点调度事项,党组成员共同研究总结出42条整改措施,一周一调度,听取整改进展情况,研究整改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关键环节和疑难问题,抓好日常督导调度和审核把关。对复杂问题,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方案,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四)强化成果运用。坚持标本兼治,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巩固好整改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等长效机制建设,真正通过整改加快干部作风转变、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为荷塘区发展带来新的活力动力。

二、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方面

1.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在6月主题党日活动上,全体党员干部对下发的《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社会主义发展简史》《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改革开放简史》等书籍,重新开展自学,并进行轮流讨论。印发《党建知识小读本》给支部每一名党员。二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支部负责对全体党员的干部学习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作为年终党员评先评优的依据,对理论学习不充分的党员干部采取适当形式予以通报。三是在5月31日,开展支部政治理论和党建基础知识考试,并将考试结果进行公示。

2.主题教育学习没抓实。

整改情况:一是在6月主题党日上,组织全体党员对“学史明理”、“学史崇德”两个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进行讨论,将主题教育的整套资料重新进行规范整理。二是把“建立党员相互交流学习检查制度”纳入2022年党建工作计划。三是局办公室负责收齐保管党员干部每年的党员笔记本。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未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按照六个环节开展,落实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第一议题”的制度。二是制定《荷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实施方案》,将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与本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紧密联系起来,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述职评议、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的问题

4.审核把关不够严格,对就业培训工作缺乏有效监管。

整改情况:制定了《株洲市荷塘区职业技能培训监督管理办法》,规范就业培训工作。区就业服务中心通过日常巡查、不定期抽查等形式,对培训学校进行检查,做好培训人数、培训期间考勤签到记录和学员的实际出勤率等核查记录,对就业培训工作进行有效监管。

5.对申请失业补助金资料未进行认真审核把关。

整改情况:一是精简申领材料,优化经办流程。2020年11月起,我区已全面实现畅通失业保险金申领渠道,失业人员仅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就可申领失业保险金,不再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申领资料,实行“一证申请”、“一窗办理”,避免了“进多个门,跑多次腿”。二是严格授权管理,加强业务审核。建立《荷塘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业务交流学习制度》,针对前期审核不严问题,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已对失业保险所有服务事项进行了重新梳理,合理配置岗位人员,并对失业保险业务经办人员和审核人员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指导,进一步明确了窗口经办、业务审核和法人审批程序。三是完善内控稽核制度,强化队伍管理。建立《荷塘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内控管理办法》,合理设置荷塘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岗位人员,加强岗位练兵、稽核监督,使内部控制机制更加健全有效、基础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同时,定期开展廉政教育,通过社保基金警示教育学习,提高基金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6.对财务报账工作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5月30凭证中,付荷塘区畅达代理记账费用(就业服务中心)*****元,已经对其进行账务调整,列入行政运行管理科目,目前已整改到位。二是经向当时加班就餐人员了解,就餐未超标,在报销加班票据时漏写了当时的就餐人员。三是制定《株洲市荷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财务报销制度(试行)》,规范财务报销制度,加强票据管理,做到每张票据有依据、有清单。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履行相关报销程序,严格审核把关原始凭证。

7.干部作风不够务实。

整改情况:一是5月18日召开全局机关干部工作作风整顿大会,在会上强调“四个意识”。二是结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实际,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干部“四个意识”、抓好作风建设的通知》。三是对个别干部不遵规守纪进行严肃处理,并对其进行提醒谈话。

8.资金管理不够高效。

整改情况:(1)没有对资金使用进行有效监管方面。一是2021年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专职工作者、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虽然只有16人,但是流动巡考、监考、监控室、卫生防疫及医疗保障、安全保卫、监督、统分、计分、核分、引导、评分、命题、阅卷等各个环节都不可缺少,都要安排专人负责。二是该考试监考费用标准参照以往惯例及《关于印发<湖南省人事考试院考务费支付管理规定>的通知》(湘人考函﹝2019﹞10号)和《关于<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集中面试工作方案>的通知》两个文件标准。三是今后将严格按照标准,精简人数,厉行节约,规范考务费用支出。

(2)没有树牢节约意识方面。因1人已调至区档案馆,我局现有3人持有会计证,其中2人从事社会保险会计工作,1人从事社会保险业务工作。在保证现有工作量的前提下,让陈某某先协助完成局行政会计业务,逐步减少第三方公司代理会计的业务量,从而逐步减少代理费用,直至全部取消。

(3)我局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制定《荷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重一大”事项工作制度》,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要求,集体讨论决策和负责人末位表态,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确保决策的科学民主和公正合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

9.党建工作需要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因我局支部于2019年6月25日进行的换届改选,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的规定,党支部需届满才可实行换届,故这次我局支部换届将在6月25日期满之后进行。二是已安排一名新的党建专干,负责党建日常工作。三是根据局工作实际,已重新制定《2022年度党支部工作计划》,增加现场教学、视频教学次数。

10.存在“重业务轻党建”思想。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会议一个季度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二是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用党建引领“三心”优质服务窗口的建设与打造,加强队伍建设,把党性摆在第一位。三是重新制定《2022年度党支部工作计划》,由党支部督促,严格落实。四是已完善《2022年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避免不合理的加分事项,完善、修改不足的部分。

11.人事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已与株洲钻石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补签劳务派遣协议书。

二是通过人员分工调整或者编制调整,解决人员混编混岗及部门人员交流少的问题。

三是已调入一名中共党员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四是周某某于2021年5月通过荷塘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配至荷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试用期6个月,应于2021年11月办理转正手续。但其试用期期间表现欠佳,劳动纪律较为散漫,不服从部门部分工作安排。办理转正手续过程中,不积极准备材料,导致推迟完成转正手续。在分管领导和部门领导谈话后,周某某已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并且积极改正,现已完成转正手续。

四、聚焦省委巡视、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及省市专项整治工作方面的问题

12.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将王某某调回至区就业服务中心工作,解决省委巡视组提出的问题。

13.区委第二巡察组“存在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没有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已对近几年发展党员对象的党员资料进行补充完善。在今后的发展党员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收党员前增加发展考察程序是否到位的议程,再进行表决。

14.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对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1)服刑人员言某某,我局已经于2021年12月28日将言某某追缴问题移交区劳动监察大队,因涉案人退回违规领取的待遇金后仍需继续参保缴费,不能即时正常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退休待遇金,并且涉案人年余九十,已瘫痪在床,追缴难度大。近半年来,我局一直主动作为,与其积极沟通,做思想工作,争取早日解决。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整治有关工作的通知》(湘社基治办函﹝2021﹞14号)文件要求,暂不列入省里的限期整改清零范围。

(2)服刑人员陈某某,因涉案人退回违规领取的待遇金后,不能正常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退休待遇金。陈某某多次上诉至法院,经过三次起诉后,其均败诉。目前陈某某无生活来源,仅靠家人资助,并一直在外地照顾年迈的老母。近半年来,我局一直主动作为,与其积极沟通,做思想工作,争取早日解决。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整治有关工作的通知》(湘社基治办函﹝2021﹞14号)文件要求,暂不列入省里的限期整改清零范围。

(3)加强数据共享比对,建立《荷塘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数据共享对比的制度》。开展重复领取待遇、死亡冒领等问题数据联网核查工作,以及新参保、新退休等状态变化和个人关键信息变更时实现联网核验工作。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每月在规定时间将数据传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与市级共享比对下发的疑点数据及时进行核查,及时处理,堵塞漏洞。

1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查“回头看”工作整治不到位

整改情况:(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多领冒领51人*****.24元,已整改到位,资金已追回至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账户上,并责成各镇办在6月底前追回其垫付资金。

(2)因重新就业重复领取待遇人员:方某,涉及违规领取金额1836元。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整治有关工作的通知》(湘社基治办函〔2021〕14号),我中心已于2021年12月28日将此人追缴问题移交至区劳动监察大队。近半年来,我局工作人员多次与当事人电话协商并联系方某现就职公司,但此人拒绝接电话不配合。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整治有关工作的通知》(湘社基治办函﹝2021﹞14号)文件要求,暂不列入省里的限期整改清零范围。

(3)因重新就业重复领取待遇人员:崔某某,涉及违规领取金额1224元。2021年12月28日已还部分金额224元,还剩1000元未追回。对于未追回金额1000元,近半年来,通过与当事人微信、电话协商,承诺分期退回多领的失业待遇,当前正在跟进中。

(4)下一步我局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要求各镇办每月及时报送其辖区内的退休人员的死亡信息;二是开展重复领取待遇、死亡冒领等问题数据联网核查工作,以及新参保、新退休等状态变化和个人关键信息变更时实现联网核验工作。根据《荷塘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数据共享对比的制度》,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每月在规定时间将数据传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与市级共享比对下发的疑点数据及时进行核查,及时处理,堵塞漏洞。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提高认识,增强担当,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

巡察是政治体检、整改是政治任务、落实是政治担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将紧密围绕巡察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明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二)深化整改,常抓不懈,确保每项反馈意见落实到位。紧扣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深入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长期整改任务,明确责任、研究措施,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

(三)建章立制,健全机制,巩固维持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中共株洲市荷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2年 6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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