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巴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华山信用社装修改造工程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受巴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华山信用社的委托,就该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巴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华山信用社装修改造工程

2.2 项目编号:DYZB(G)-公-*******

2.3 工程地点:巴彦县华山镇

2.4 工程概况:营业楼房装修工程

2.5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工

2.6 资金来源:自筹

2.7 工程质量: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无行贿受贿记录,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标投标企业名单”、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执业范围与本项目建设规模相适应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无行贿受贿记录、提供劳资双方签订的经劳保部门备案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至少包括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项目小班子成员须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外省市企业应提供相对应的证书)。

3.3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2013年3月1日-2015年3月1日)至少承担过2项不小于本项目规模的类似工程(以中标通知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合同原件为准,时间以备案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 本项目的投标代表可以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派项目经理本人。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投标代理人以投标代表的名义代替投标代表开标,否则投标无效。

3.6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3年-2015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报名时提供2013、2014、2015年经审计的审计报表。

3.7《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记录开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后方为有效。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须由拟派项目经理本人持单位介绍信于 2016 5 16 9 时至 2016 5 20 16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法定假日除外,下同)在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以及满足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未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投标报名将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售价执行相关规定,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巴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华山信用社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

邮 政 编 码:150090

电 话:****-********

传 真:****-********

日 期:2016年05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用社 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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