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安宁市农业社会化服务经营主体的公告

安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安宁市农业社会化服务经营主体的公告

各农业社会化服务经营主体:

为顺利完成“安宁市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按照《安宁市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决定遴选耕、种、防、收四个环节服务主体。现将相关事宜进行公告:

一、项目情况简介

(一)实施项目内容

实施稻谷、玉米、麦子、油菜等粮食作物,引导农户统一接受耕、种、防、收四个环节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服务面积*****亩,按托管系数折算后任务面积3375亩。

(二)补助标准

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各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80元,机耕补助28.8元/亩、机种补助21.6元/亩,机收补助21.6元/亩,机防补助8元/亩。财政合计补助资金 27万元。项目安排服务小农户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补助资金占总资金的61%,补助部分转化为服务主体服务价格优惠部分,剩余39%补助资金直接补助给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单个经营主体年补助资金总量不得超过10万元。

(三)资金支付方式

服务主体提供服务后,安宁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实际情况,对项目实施完毕验收合格后,市农业农村局按照耕、种、防、收各环节补助标准将资金统一兑付给服务组织。

二、遴选服务主体程序及要求

(一)服务主体要求

服务主体能够及时为农户提供所需农机服务;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和其他能力;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农户的认可和好评;经营主体或服务主体为自身流转的土地提供作业服务纳入补助范围;两家及以上经营主体或服务主体不得通过相互提供交叉作业服务获取补助资金;不得受理以中介机构名义直接代理申报的资金项目。

(二)遴选数量

为满足项目需要遴选:机耕服务主体3 家以上,机种服务主体3家以上,机防服务主体3 家以上,机收服务主体3家以上,同一家服务主体根据自身服务能力可参与单环节服务主体遴选或参与多环节服务主体遴选。

(三)遴选程序

1.发布公告:市农业农村局发布“关于遴选 2024年社会化服务主体的公告”。

2.报名: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填写“安宁市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主体登记申请表”,将申请表、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材料报送到市农业农村局,电子版材料可直接通过邮箱、微信等方式报送,纸质材料的可直接报送到安宁市农业农村局(金晖路宁湖大厦12楼1211办公室),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22日前。

3.遴选: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的服务主体进行遴选,遴选出服务主体。

4.公示:遴选出服务主体后在安宁市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5.签订服务协议: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农业农村局与服务主体签订服务协议。

三、相关要求

(一)服务主体。服务主体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要确保能及时提供相关服务。

(二)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安排组织好遴选工作,安排专人做好咨询服务工作。

联系人:杨亚平,电话:********

邮箱:ansnjz@126.com。


附件:安宁市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主体登记申请表


安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8日

标签: 农业社会化服 经营 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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