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司年度检测仪器定期校验服务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安徽公司年度检测仪器定期校验服务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安徽公司-2024-2025年度检测仪器定期校验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41IE*******
项目地址:合肥
项目概况: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安徽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仪器仪表定期校验服务,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提高检测效率,保障工作正常开展,须对检测仪进行每年定期在线校验,两年采购预算约6.16万元(含税)。本项目为框架采购,采购人不承诺采购数量,最终以实际完成数量订单结算。 检测设备名称及数量要求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预计检测数量(台/年) 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台) 备注 1 便携式燃气检测仪 台 200 150 PPM、LEL、VOL各类量程手持检测仪 2 甲烷激光检测仪 台 1 800 2.2服务期:接采购人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达指定地点完成在线检测,并在检测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出具检测报告。 2.3合同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4服务地点: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明光市、定远县、潜山市。 2.5★本项目设置含税单价(元)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否决其应答。
公告名称:安徽公司-2024-2025年度检测仪器定期校验服务采购项目
公告发布媒体深圳阳光采购平台
公告信息: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安徽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仪器仪表定期校验服务项目,采购人为安徽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编号: TZXT-AHGS-2024-B032,采购代理编号为: 04-14-04D-2024-D-E*****,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可前来应答。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安徽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仪器仪表定期校验服务,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提高检测效率,保障工作正常开展,须对检测仪进行每年定期在线校验,两年采购预算约6.16万元(含税)。本项目为框架采购,采购人不承诺采购数量,最终以实际完成数量订单结算。 检测设备名称及数量要求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预计检测数量(台/年) 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台) 备注 1 便携式燃气检测仪 台 200 150 PPM、LEL、VOL各类量程手持检测仪 2 甲烷激光检测仪 台 1 800 2.2服务期:接采购人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达指定地点完成在线检测,并在检测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出具检测报告。 2.3合同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4服务地点: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明光市、定远县、潜山市。 2.5★本项目设置含税单价(元)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否决其应答。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应答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应答。应答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等) 3.2应答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并承诺能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 3.3应答人须具有有效的CNAS认可证书或CMA资质认定证书。 3.4应答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至少1份已签署的同类项目(仪器仪表检测类)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 需提供合同原件备查(合同以提供规定时间内签订的合同为准,须提供包括合同签字盖章页、金额页、承包内容关键页在内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订单) 3.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应答人中选后不得转包和违法再发包。 3.6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近 3 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 2 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有无正当理由放弃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成交项目、不接受比选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的。 (3)近 1 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5)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比选活动。 (7)被列入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黑名单的或暂停承包资格的。 (8)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3.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28日12时30分至2024年4月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459号吉品荟兰花广场25栋6楼;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 4.4比选文件获取材料: 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购买比选文件。 (1)“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陆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应答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 (2)“比选文件购买”方式详见《应答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4.5采购文件费用:银行电汇,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2024年4月8日14时30分。 5.2应答文件递交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459号吉品荟兰花广场25栋6楼开评标室五。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应答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深圳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szygcgpt.com/)和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安徽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合肥市撮镇镇瑶岗路和北张路交口西南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459号吉品荟兰花广场25栋6楼 文件获取联系人:彭霜157*****293 项目负责人:赵芸189*****329、徐浩洋、邓勇浩 电子邮件:gcahjk2019@163.com 账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 311*****376724*****
采购单位名称: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交货期(天):25
交货期说明:接采购人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达指定地点完成在线检测,并在检测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出具检测报告。
招标/采购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安徽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仪器仪表定期校验服务,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提高检测效率,保障工作正常开展,须对检测仪进行每年定期在线校验,两年采购预算约6.16万元(含税)。本项目为框架采购,采购人不承诺采购数量,最终以实际完成数量订单结算。 检测设备名称及数量要求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预计检测数量(台/年) 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台) 备注 1 便携式燃气检测仪 台 200 150 PPM、LEL、VOL各类量程手持检测仪 2 甲烷激光检测仪 台 1 800 2.2服务期:接采购人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达指定地点完成在线检测,并在检测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出具检测报告。 2.3合同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4服务地点: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明光市、定远县、潜山市。 2.5★本项目设置含税单价(元)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否决其应答。
资格条件:3.1本次比选要求应答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应答。应答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等) 3.2应答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并承诺能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 3.3应答人须具有有效的CNAS认可证书或CMA资质认定证书。 3.4应答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至少1份已签署的同类项目(仪器仪表检测类)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 需提供合同原件备查(合同以提供规定时间内签订的合同为准,须提供包括合同签字盖章页、金额页、承包内容关键页在内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订单) 3.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应答人中选后不得转包和违法再发包。 3.6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近 3 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 2 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有无正当理由放弃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成交项目、不接受比选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的。 (3)近 1 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5)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比选活动。 (7)被列入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黑名单的或暂停承包资格的。 (8)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3.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联系人:葛骏
联系电话:0551-********
,安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测仪器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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