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广场公交站部分充电设备设施迁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湖广场公交站部分充电设备设施迁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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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广场公交站部分充电设备设施迁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TJBD-2024-G-C19)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湖广场公交站部分充电设备设施迁移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83.0244 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公交集团场站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湖广场公交站部分充电设备设施迁移项目,1 项。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及工程
量清单。项目地点:天津市静海区朝阳道静海客运站东侧(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工程保
修期:执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缺陷责任期:自工
程竣工之日起 12 个月(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湖广场公交站部分充电设备设施迁移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湖广场公交站部分充电设备设施迁移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
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或负责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
体法人(或负责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或负责人)登记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
件;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输变
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
在有效期内。
4、项目部人员:(1)须提供正项目经理 1 名,具备有投标资格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正项目经理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具备 5
年(含)以上现场施工经历,须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2)项目部
其他人员应按津建筑[2012]1091 号文件和津建筑【2018】489 号文件规定执行。(3)所配备
人员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投标申请单位应按照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和津住建建市函〔2021〕44 号《市
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本市二级建造师注册实行电子化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原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5、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 年度)审计报告或者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 10 月至磋商截止时间近任意一期
缴纳记录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
法免税,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7、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 10 月至磋商截止时间任意
一期缴纳记录凭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
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则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
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9、要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受权委托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人(或负责人)参
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
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
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或负责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须
加盖供应商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或复印件加
盖公章。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0、供应商应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
承修、承试)为四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11、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 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3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4 月 03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现金发售每套 500 元人民币,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供应商应携带营
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
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现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磋
商文件时间:2024 年 03 月 28 日至 2024 年 04 月 03 日,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
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7 时,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
司(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 103 号万泰大厦 10 层财务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08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 103 号万泰大厦 10 层评
标室一)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4 月 08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 103 号万泰大厦 10 层评
标室一)
七、其他
1、项目需要落实的政策
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对列入严重失信被执
行人,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2、投标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 2024 年 03 月 28 日–2024 年 04 月 03 日(公休节假日除外)上
午 9:00 – 11:30 ;下午 13:30 – 17:00 (北京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招
标文件。
地点: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 103 号万泰大厦 10 层财务室)
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
人登记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现场购买竞争性
磋商文件。
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以现金形式),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3、其他
如遇特殊情况,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的本项目更正公告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公交集团场站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北辰区迎宾道交口公交新能源基地
联 系 人:戈老师
电 话:1864919693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 103 号万泰大厦 10 层
联 系 人: 孙凯
电 话: 022-84186009
电子邮件: gc@tjbd66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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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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