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和信息化局泸县智慧城市PPP招标公告
经济和信息化局泸县智慧城市PPP招标公告
2016-05-17 09:24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泸州市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泸县智慧城市PPP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LZZFCGZX2016(5009)号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泸州市泸县 | ||
公告类型 | 资格预审公告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6-05-16 19:30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泸州市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各包描述 | 附件 |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除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4.1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4.2制度健全。内部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4.3财务条件。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企业诚信能力,以出具的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若中选后,中选社会资本(控股母公司或唯一出资人的业绩不可与其合并计算)向政府方提供银行出具的不低于300万的履约保函。4.4公司注册资金2000万以上。4.5业绩与管理能力。具有智慧城市顶层设计能力或在国内至少有过一个智慧城市单项智慧化应用成功案例的公司,提供至少一个近三年签订的合同或框架协议或验收报告为准。4.6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必须携带由申请人所在地或建设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复印件无效,否则,取消资格。4.7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五年内所有项目均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无因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特许经营权被提前终止或收回的记录。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
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 | 2016-06-07 10:00 | ||
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地点 | 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地址:泸县福集花园路127号 | ||
资格审查时间 | 2016-06-07 10:00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泸县花园干道联系人:李先生联系方式:138*****111 ********539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电话:********876 联系人:杨先生地址:泸县高速路连接线泸州医药产业园区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中心三楼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方式:138*****111 ********539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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