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农业示范区项目大米加工包装服务采购公示

现代农业示范区项目大米加工包装服务采购公示

山东土地集团(莒县)有限公司

现代农业示范区项目大米加工包装服务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区位于龙山镇驻地鹤河以东、九女河以北,水资源丰富,莒县公司以土地流转方式取得经营权,通过开展规模化、机械化作业,并通过高标规范生产,实施地力培肥提高农业土地价值、提升粮食产能。2023年度节水型水稻收成稻谷23万斤,已完成加工11.4万斤稻谷加工及8000提糙米包装采购工作,根据出米率计算23万斤共可实现*****提精装糙米。后通过多方经销洽谈,推广销售,已签订共计*****提精装富硒糙米的销售合同。为保证产品的一致性需继续从原供应商处填购,故本次大米加工包装服务通过线上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现代农业示范区项目大米加工包装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类别:服务。

3.采购内容:11.6万斤稻谷加工为糙米;8斤装包装盒9000套,包装箱分为外包装盒*1、内包装盒*4,内真空包装袋*4;谷物库到加工厂往返运费。

4.预算金额:******元。

三、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原因说明:根据《山东土地东方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项目,可以依照本办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同时根据与山东鲁耕农业有限公司签订《生态糙米购销合同》约定,向对方销售富硒糙米*****提,合同约定,我方应提供样品米2份,双方确认后签字封存,凭样以相同质量及包装货物交付。由于此前仅采购8000提大米的加工包装,并且已与供应商莒县金谷家庭农场完成合同签订,为顺利完成大米销售任务,履行购销合同,保证产品的一致性需继续从原供应商处填购,符合《山东土地东方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中的第三种情形,故本次大米加工包装服务计划委托莒县金谷家庭农场实施。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信息

1.拟定供应商:莒县金谷家庭农场

2.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http://credit.shandong.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东土地集团(莒县)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峰

联系地址:山东省日照市莒县北坛路177号理想大厦

联系电话:186*****520

公示期限: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3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标签: 包装服务 现代农业 大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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