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公务用车租赁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宜都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公务用车租赁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根据宜都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修订《宜都市党政机关租用社会车辆管理办法(试行)》(都车改组〔2021〕1 号)的通知,宜都市城管执法局就公务用车租赁服务进行询价采购。
一、项目名称:公务用车租赁服务
二、项目概况:
(一)采购内容:各类小中大型车辆租赁服务(具体内容详见询价单)
(二)采购项目的其他要求:
1.租赁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一年。
2.车况良好。供应商承担出租车辆的保险费用,每台车辆保险至少应包括:第三者责任险(不得低于100万)、车损险、交通强制险、不计免赔等险种;租赁公司车辆司乘人员责任险(不得低于80万元/人)。
3.人车服务期间,供应商需承担车辆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交通事故、交通罚款、第三者责任等相关责任。乘坐人员(包括甲方同意的其他搭乘人员)的人身或财产在服务过程中发生损害的,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驾驶员、车辆本身发生的任何人员或财产损失,所有责任与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法人营业执照等相应资质的租赁公司。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定于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1日下午5时前到宜都市城管执法局(宜都市清江大道137号)304室报名,领取询价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五、询价时间及地点:定于2024年4月2日上午9:00在宜都市城管执法局408室召开询价会,参加人员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询价单(密封盖章),以上复印件全部加盖公章。委托他人参与询价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不密封。请各报价单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公开询价,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六、评审流程:
1.资格评审。只有通过资格评审的供应商才能进行报价。
2.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拦标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3.中标价格以最低报价为准,如最低报价相同,则以购买第三责任险价高者优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卉 联系电话: 0717-*******
宜都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4年3月28日
标签: 公务用车租赁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