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头镇市政基础设施综合养护一体化的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航头镇市政基础设施综合养护一体化的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航头镇市政基础设施综合养护一体化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9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724**********-********
项目名称:航头镇市政基础设施综合养护一体化
预算编号: 1524-********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航头镇市政基础设施综合养护一体化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是航头镇市政基础设施综合养护一体化,包括对航头镇域内,镇属各等级道路(大居道路、建成区支路等)、农村公路、村级主干道路(2.5米以上)及沿线绿化、绿地、集镇区垃圾箱房、集镇区公共厕所、路灯(含太阳能)、下立交泵站、轨交地铁站停车场、镇公交站点及其附属设施、镇托管公园、市容环境、乱张贴小广告等整治、沿街商铺、老旧小区、大麦湾工业区垃圾分类上门收集(拉条管理)、镇域内由镇财力托管或市、区建设的移交属地街镇托管的各类项目以及镇养护主管部门认定的各类养护设施量和因应急需要产生的各类养护作业事件。农村地区养护设施量主要包括:1、纳入农村环境综合管理设施量: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宣传设施、村内道路(支路、进户路等)、村内绿化(组团绿化)、栅栏、健身点、停车场、广场、村道路灯、标识标牌等项目。协同业主及其它相关部门,实现管养路段各类设施安全良好、规范齐全、通(运)行状况良好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采购。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9日至2024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9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
开标时间: 2024年04月19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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