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湘河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27-16XZ15084
1、招标条件:
西藏湘河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已列入西藏自治区“十三五”规划内的重点水利项目,本次招标为西藏湘河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资金来源国家投资,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勘察设计工作,具体包括:
(1)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全阶段勘察、设计工作。
(2)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水资源论证专题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规划设计、社会稳定风险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节能评估报告等项目立项审批所需的专项、专题报告及试验研究报告(包括支撑各专项、专题的其他所有文件报告及水质化验等相关辅助性工作)等编制或委托编制工作。
(3)项目的设计联络、现场服务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应具备水利工程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的能力。
3.3拟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负责人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专业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拟派本项目勘察设计各专业人员构成:满足本项目各专业勘察设计需要。
3.5 投标人在近五年(2011年--2015年)应至少具有一项大(中)型水利水电勘察设计工程业绩。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派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于2016年5月17日至2016年5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寄、传真等非现场形式的发售。
4.2 报名时须出示以下材料:
(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
(2)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近五年来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4)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2年-2015年);
(5)拟投入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负责人职称证;
(6)拟派本项目勘察设计各专业主要人员证件。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须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公章提交,原件备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6月6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藏自治区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 系 人:白玛朗杰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金珠西路183号
联 系 人:于先生
手机:
139*****921电子邮件:shandongzhaobi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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