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三里街道何宅村早餐摊位招租公告
廿三里街道何宅村早餐摊位招租公告
廿三里街道何宅村早餐摊位招租公告
项目名称: | 廿三里街道何宅村早餐摊位招租 | ||
项目编号: | N-JT******D033 | ||
公告起始时间: | 2024年3月29日 | 公告截止时间: | 2024年4月7日 |
标的物基本情况: | 受委托,向社会公开招租廿三里街道何宅村下江益自然村早餐摊位20个,共设20个标的。面积详见区块清单。面积数据仅作参考,请各竞租人现场察看。 租赁期限:详见区块清单。 租赁用途:早餐摊位,经营项目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地方规定,严禁经营有噪音或生态污染等项目。 | ||
交易方式: | 采用现场公开竞价方式。 在公告期内,须有二家或二家以上合格竞租人报名,采取公开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人。 | ||
交易条件: |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应用报告的通知》(义行服管【2017】17号)、《义乌市个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义政办发【2017】112号)规定,企业信用等级为E类和个人信用积分在50分以下的竞价人,不得参加本次标的竞价(请意向竞价人自行登录微信小程序“信用义乌”或者浙里办“信用义乌”查询,信用中心咨询电话:0579-********)。 2、竞租人应遵守本文件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3、一名竞租人最多只能报1个早餐摊位。 | ||
交易起始价: | 第一年租金起始价详见区块清单,不设保留价。租金一年一付,租赁期内租金不递增。 | ||
交易报名: |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9日至4月7日(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义乌市廿三里街道何宅村下江益自然村老年协会,电话:135*****273(王小姐) 2、报名方法: (1)拟参加竞租者按照公告规定的日期及地点进行报名。 (2)拟参加竞租者可到交易所网站查阅招租公告,若有疑问,应在报名前向交易所提出。一旦报名,视为无异议。 (3)报名时应提交: ①填写清楚、完整的《农村产权交易受让申请书》(表格现场填写)。 ②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 ③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4)保证金交纳 ①竞租人报名时须按1000元/个交纳竞租保证金。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7日16时。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时应在款项用途中注明(报名人、下江益早餐摊),汇款人应与报名人一致。保证金交款账户为(户名: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义乌词林支行,账号:120*****191********)。 ②保证金返还:未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次日起,交易所收到保证金收据三个工作日内不计息返还。但其有依照本文件不予返还竞租保证金情形的,则不予返还。 ③竞得人有依照本文件不予返还竞租保证金情形的,其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没有不予返还竞租保证金情形的,其竞租保证金首先用于抵交交易所服务费,抵交服务费后若有多余的,则多余部分用于抵交履约保证金。 | ||
竞价时间、地点及竞价程序: | 1、竞价时间:2024年4月8日下午14:00(13:40办理入场手续)。 2、竞价地点:义乌市廿三里街道何宅村办公室三楼。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竞价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参加现场竞价,竞租人须持本人身份证,现场签到后领取号牌。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和被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一份。 4、每位竞租人限两人进入竞价现场。 5、现场竞价具体程序: (1)竞租人在指定的时间到达竞价现场; (2)主持人点算竞租人; (3)主持人介绍基本情况; (4)主持人宣布起叫价和增价规则及幅度; (5)现场竞价开始,按标的顺序依次竞价; (6)竞租人举牌应价或者口头报价;现场竞价以举牌的方式进行一年租金报价,以第一年租金底价为起叫价,加价幅度由主持人当场宣布,主持人可视场上情况调整加价幅度。 (7)主持人确认应价后,继续竞价; (8)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报价而没有人再加价,主持人落槌表示成交,并宣布该报价者为该标的竞得人。 (9)竞租成交后,竞得人和交易所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 ||
成交款项支付、 合同签订及 移交手续: | 1、成交款项支付:须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即2024年4月11日16:00前)付清第一年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所服务费。履约保证金按1000/个收取,不计利息,自租赁到期承租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双方无纠纷后,经租赁双方确认无异议后由出租方退回。服务费按一年成交租金的3%收取。交款账户同保证金交款账号(户名: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义乌词林支行,账号:120*****191********)。 2、租金支付:租金每年支付一次,自第二年起,在上一年租期到期前一个月付清下一年租金,以后每年依次类推。第二年起租金交纳依照《租赁合同》约定直接交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合同签订:付清款项后,根据出租方通知,按期签订《租赁合同》。 4、移交手续办理:按《租赁合同》中所列的租赁起始日前以现状办理移交手续。 | ||
重要事项: | 1、本期项目的竞得人,经查实个人信用积分在50分以下、企业信用等级为E类的,将取消其竞得资格,其所交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 2、标的物如有视频资料、图片、图纸等,仅供竞价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租人在竞租前必须仔细勘察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租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人一旦做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3、本次招租摊位以现状出租,承租方须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摊位用途进行经营,不得擅自转让或调换。如要转让或调换的,须经市场管理办公室同意并登记。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摊位的使用权。 4、经营户应当主动接受市场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认真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如遇政府规划建设、文明创建、政策性变动、疫情防控等工作需要停业的,经营户须无条件配合。 5、若承租方因经营所需,需办理相关证照的(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办证手续、责任及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须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不得从事违法乱纪的活动,如发生问题,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自负。承租方应维护好摊位的环境卫生,垃圾应及时清倒,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创建工作。 6、摊位经营产生的水电费、卫生费及相关税费由各承租户承担。水电安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竞租人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按工作人员指引入场。遵守会场秩序,不得在场内随意站立、走动,不得大声喧哗或起哄,不得阻扰其他竞租人的竞租,不得阻碍工作人员进行正常的开标活动,更不能有操纵、垄断、串标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租资格,除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外,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以上行为经劝阻无效,工作人员有权请其退出场外,并有权中止或终止竞租活动。 8、在交款截止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易所在收齐款项(租金、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后将竞得人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9、租期内如因国家政策改变、市场提升改造或改建等原因,出租方决定提前终止合同的(出租方提前1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须无条件服从),不视为出租方违约,并且对因此造成承租方的损失,出租方除退还承租方已交的合同未履行期间的租金外,不再承担任何赔偿、补偿责任。 10、本次项目由出租方委托交易所在义乌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公开专栏”、义乌产权交易所网站(www.ywcq.com)等媒介发布。如遇特殊情况,交易所可在公告期对竞租资料进行修正,修正公告及其他未尽补充事宜,将通过义乌产权交易所网站及微信号、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媒介予以公布,一经发布即视为竞租人收到补充文件或修正文件,请各竞租人随时关注指定网站。交易所不再一一通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次活动无法继续的,公开招租终止。 | ||
违约责任: | 1、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严重违约。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严重违约的,其竞得人资格无条件取消,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已签订《成交确认书》的,该《成交确认书》无条件解除;竞得人未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则不再签订《成交确认书》): (1)竞得人拒绝成交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在成交款交款截止时间前未向交易所补签的; (2)竞得人未按照本文件规定要求及时、足额付清应付款项的(除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外,其它款项不计息退还)。 2、竞得人未按照本文件规定及时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严重违约,其竞得人资格无条件取消,除竞租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外,也不返还其已交交易所的服务费(其它款项不计息退还)。 3、竞租人应对《受让申请书》提交信息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并全面履行,否则其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4、竞租人未按照本文件要求履行职责的,发生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行为的,或者未能履约的,其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并取消其竞得承租资格。 5、若竞得人违约的,交易所有权直接从竞得人已交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竞租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租金等)中优先扣除交易所服务费,若违约人所交的各项费用不足以支付其应付交易所服务费的,交易所有权向违约人追诉不足部分金额。 6、按以上条款所列的违约人及其配偶不得参加下一次同一区块的竞租报名。 7、出租方有权在竞价开始前依法撤回竞价标的。若因报名标的数量不足、政策改变或政府要求出租方撤回标的或不可抗力等客观必要原因,交易机构有权取消或推迟本次竞价,竞租人不得向出租方、交易所追索保证金利息等损失及其他任何费用与责任。 | ||
交易机构: | 义乌市公共资源农村产权交易分中心 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电话:0579-********(王先生) 地址:义乌市稠州北路505号6楼608室 传真:0579-******** 网址:www.ywcq.com 公司微信号:ywcqjys | ||
委托单位 (出租方): | 义乌市廿三里街道何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电话:158*****666(吴先生) | ||
附则: | 1、竞租人在报名时应按要求向交易所出具书面《受让申请书》,该《受让申请书》填报的地址为通知送达地址,送达地址若有改变应立即书面告知交易所。交易所发出的通知以该送达地址向竞租人投递,即视为有效送达到竞租人。 2、竞租人须遵守本文件规定的事项,未尽事宜由出租方和交易所负责解释。 | ||
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义乌市廿三里街道何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4年3月29日 |
区 块 清 单
序号 | 摊位类型 | 标的数量(个) | 租金交易起始价(元/个/年) | 竞租保证金 (元/个) |
1 | 何宅村(下江益自然村)早餐摊位 | 20 | 1000 |
主要事项:1、摊位类型、编号、大小以实地现状为准,请竞租人结合图纸现场察看
2、竞租成交后,竞得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租金、履约保证金和服务费。
3、履约保证金:1000元/标的。
4、租赁用途:早餐摊位。
5、面积:约20㎡/个。
标签: 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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