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新兴县2023年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新兴县2023年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批粮食生产)的通知(粤财农〔2023〕115号)、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批粮食生产—病虫害防控)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计〔2023〕6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粮食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推动健全植保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专业化统防统治发展,保障粮食生产安全。现公开遴选新兴县2023年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实施主体,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遴选条件
申报单位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营业执照上业务范围应包含病虫害统防统治的业务范围;
3.在全国“植保植检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建档立卡,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通过后赋予建档立卡号;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资储存条件;
6.具有健全的人员管理、服务合同管理、田间作业和档案记录等管理制度,无不良信用记录。
7.能够接受县农业农村部门的监管,按照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要求,依时保质完成项目任务。
三、实施内容
(一)实施面积及地点。全县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不少于1.2万亩,地点:县内水稻种植户。
(二)实施时间。2024年1月-7月30日前。
(三)补助对象及标准。项目采用补助方式,补助对象为公开遴选的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全程水稻防治服务,省级财政资金每造每亩补助不超过50元,鼓励地方配套资金使用,同一地块每造只能补助1次。服务对象要进一步突出小农户,小农户占比50%以上。
四、绩效目标
全年实施水稻统防统治面积1.2万亩,在水稻封行、破口等关键时期及时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区粮食作物病虫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达100%,群众满意度85%以上。
五、遴选主体数量
由于项目实施季节性强,为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确定遴选2家机构作为项目实施主体。
六、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服务组织在申报日期截止前填写《新兴县2023年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书》,并将申报实施主体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证明、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一年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月报表)、相关生产许可证明、现有设备清单(相片)、近三年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的证明文件、荣誉称号、田间作业团队人员(劳动合同、相关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新兴县农业农村局。
(二)申报格式
申报材料用A4纸按申报模板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申报材料有封面和目录,封面需标明申报单位、项目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
(三)申报时间
请各服务组织于2024年4月3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到新兴县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与植保植检股,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评审
由县农业农村局申请市级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出达标的服务主体,报局领导同意后,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
(五)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新兴县农业农村局;通讯地址: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新城镇文华路新兴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欧小姐;联系电话:0766-*******。
新兴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8日
标签: 水稻病虫害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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