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绿色铝新材料加工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场地平整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文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绿色铝新材料加工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场地平整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绿色铝新材料加工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场地平整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文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绿色铝新材料加工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发改地区〔2023〕64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文山三七产业园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天行健项目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文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绿色铝新材料加工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场地平整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1.2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685亩用地范围内的场地平整,以及周边场平放坡等临时配套工程,含挖填土石方、外运土石方、边坡支护、挡土墙、施工便道等。其中:平场土石方约*******.6立方米,边坡挡墙治理面积为约******.7平方米。其主要建设内容为整个场地的土石方平基以及治理边坡修建挡墙等。建设内容及规模最终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为准。

2.1.3建设地点:文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塘工业园内。

2.2本工程建设总投资为*****.51万元,其中工程费*****.0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051.01万元,基本预备费1579.10万元,资金利息293.38万元。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文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绿色铝新材料加工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场地平整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本项目685亩用地范围内的场地平整,以及周边场平放坡等临时配套工程,含挖填土石方、外运土石方、边坡支护、挡土墙、施工便道等,建设内容及规模最终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为准。涉及该项目相应的勘察、设计,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内容,具体包括:

(1)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勘探点定点测量、详勘及边坡专项勘察等满足设计要求的勘察任务。按照国家、地方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勘察,参加相关专家评审并出具完整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勘察成果报告等成果文件,最终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并提供完善的后续跟踪服务等;

(2)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①依据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与专项审查)、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平场方案、场区各区域标高,支护方案、软弱地基处理方案、合理制定场内土石方转运方案、配合发包人制定外部临时道路方案、项目与文铝厂区衔接方案、场区管线迁改方案等;②出具以上设计内容的施工图设计;③完成全套设计成果资料的编制;④配合审图机构完成施工图审查;⑤设计相关配合及图鉴:配合有关报建报审报批手续、专家咨询、组织专家论证、资料收集、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与协调、施工过程的深化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竣工验收配合、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

(3)施工: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等相关工作;以及协助发包人办理审查、审批、办证、备案等的相关手续;

2.3工期要求:计划工期200日历天,其中:勘察周期25日历天,设计周期25日历天,施工周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4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

2.4质量标准

(1)勘察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标准,符合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等,满足业主使用功能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备案。

(2)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标准,符合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等,满足业主使用功能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备案。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信誉、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同时具备:

(1)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工程勘察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具备【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3)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按照职责分工满足上述相应要求;联合体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组成联合体成员数里不超过3家。

4.设计成果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29日08时30分至2024年04月07日17时30分前,凭企业数字证书(CA)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文山州)(http://ggzy.yn.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投标人办理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报名成功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考察。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18日9时00分。

6.3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ggzy.yn.gov.cn/,点击切换至“文山州”),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7.开标时间及相关事宜

7.1开标时间为2024年04月18日9时00分,开标地点为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二(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新业务用房4楼)。本项目采用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到开标地点。

7.2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

(1)投标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文山州)(http://ggzy.yn.gov.cn),下载《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人)》并完成相关工作。

(2)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前进入到“网上开标室”进行“签到”,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完成签到、在线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30分钟。若投标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

(3)因开标系统、开标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投标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

(4)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回复。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5)招标文件内容、公告与本条规定有冲突的地方以本条规定为准。

(6)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QQ:**********

(7)若因投标人原因不按时参加开标会或因操作不当电子投标文件不能进行正常解密或者不能正常打开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保证金的提交方式有三种: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

8.1.1银行转账: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

8.1.2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

8.1.3保证保险:1.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2.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3.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

8.2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时间

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保证金,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号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银行保函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托管银行在交易中心的服务柜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银行工作人员进行网上确认,未确认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工程投标保证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在项目投标前与保险公司签订投标保证保险合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保险公司完成网上确认,未确认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8.3投标保证金的办理程序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原收取投标保证金比例:2%,最高不能超过80万元,本项目保证金金额:约80万元。现执行《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落实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发改法规〔2023〕305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本项目降幅:约75%,金额:******.00元。

8.3.1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户名:文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文山民丰村镇银行卧龙支行;

保证金提交账号:118*****010001*****00945;

保证金金额:******.00元。

办理程序:

潜在投标人转账到保证金专项银行账户后,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数字证书(CA)登陆“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文山州)(http://ggzy.yn.gov.cn/)”在投标保证金模块找到对应项目进行确认并打印确认回执;若保证金出现未绑定导致无法确认的请及时联系0876-*******;0876-*******

8.3.2采用银行保函方式:

保证金金额:******.00元。

办理程序:

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数字证书(CA)登陆“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文山州)(http://ggzy.yn.gov.cn/)”在投标保函模块找到对应项目进行保函信息的录入,录入完成后及时联系相关工作人员确认,工作人员确认后可在投标系统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8.3.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方式:

保证金金额:******.00元。

办理程序:请联系0876-*******;0876-*******

注:(1)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划出;

(2)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

(3)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无效;

(4)拒绝私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

(5)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估算值的2%,最高不能超过80万元。

8.4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8.4.1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对公基本账户转出(转账之前投标人需确认基本账户信息与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注册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否则无法绑定成功。);

8.4.2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不支持银行存现、提现业务;

8.4.3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到账保证金视为无效;

8.4.4跨行转账事项提醒:

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

8.4.5保证金确认:确认投标保证金模块用于投标人对投标保证金在缴纳截止时间前进行确认,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异常情况,避免因为保证金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失败。

操作说明如下:

(1)进入投标子系统,点击导航栏【投标保证金】模块内子菜单【确认投标保证金】,进入列表页面,投标人可搜索自己需要确认保证金的标段,点击【确认】按钮,即可进入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

(2)在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系统会显示投标人自己缴退保证金银行往来款记录。如果企业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按时、足额转出成功后,在银行来款记录列表处会显示已绑定。

(3)投标人点击右上角【确认】按钮,即可进行保证金确认操作。

注:提交时需使用数字证书签名,请在提交时插入数字证书。

8.4.6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保证金缴纳确认成功后,确认状态会显示已确认。点击【回执】,即可进行打印回执操作。保证金缴纳回执需加电子签章后,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8.4.7特别说明

(1)各投标人必须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确认并打印本项目的保证金缴纳回执或响应保函缴纳回执,并将回执单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如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内显示响应保证金未绑定的情况则视为该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供系统打印的保证金缴纳回执或响应保函缴纳回执的情况除外),评审小组将否决其投标。

(2)保证金确认:“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模块用于投标人对投标保证金在缴纳截止时间前进行确认,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异常情况,避免因为保证金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失败。

(3)因工商注册名称变更造成退款单位与交款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由市场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书及变更后企业的退还申请,经交易中心审核后,按程序办理退款。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在招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

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③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投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

④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故放弃成交项目或无不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拒不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⑤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8.5保证金退还

(1)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合同签订后,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申请审批后一个工作日退还,该项目保证金计息。

(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申请审批后一个工作日退还,该项目保证金计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文山州)》及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文山三七产业园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文山三七产业园区登高片区标准厂房B区5栋

联系人:马工

电 话:137*****902

招标代理机构:天行健项目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科光路42号金钻中心10楼1002

联系人:叶工陈工

电 话:0871-********

传 真:0871-********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

(1)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工程勘察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具备【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3)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说明:若为联合体投标,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拟承担勘察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第(1)项要求;拟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第(2)项要求;拟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第(3)项要求】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提供近3年(指2020~2022年度)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会计报表。

【说明: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条要求,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说明: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条要求,上述涉及网站内容需由投标人自行提供书面承诺,并对其承诺书真实性负责,一经查实出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否决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资格最低要求)

A.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最低资格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职称资格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有下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① 一级或二级注册建筑师;

② 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

③ 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建造师;

④ 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2.在岗要求:未在其他项目(包括在建项目、已中标未开工项目和已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兼任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兼任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

【说明: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B.设计负责人最低资格要求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职称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

C.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最低资格要求

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职称资格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在岗要求:未在其他项目(包括在建项目、已中标未开工项目和已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D.施工技术负责人最低资格要求

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说明: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提供施工技术负责人。】

E.勘察设计专业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勘察专业负责人

1

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建筑专业负责人

1

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和国家一级或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道路专业负责人

1

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和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造价专业负责人

1

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和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注:1.此表为投标人配置“勘察设计专业负责人”最低要求。

2.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勘察设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各勘察设计专业负责人。

F.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最低要求

专业岗位

人员数量最低要求

岗位资格要求

岗位要求

备注

施工员

6

是:√

否:□

专职:√

兼职:□


安全员

6

是:√

否:□

专职:√

兼职:□


质量员

5

是:√

否:□

专职:√

兼职:□


标准员

1

是:√

否:

专职:√

兼职:□


材料员

1

是:√

否:□

专职:√

兼职:□


机械员

1

是:√

否:□

专职:√

兼职:□


劳务员

1

是:√

否:

专职:√

兼职:□


资料员

1

是:√

否:□

专职:√

兼职:□


注:1.表中“岗位资格要求”栏须提供岗位证书(资格证书)的在“□”内打“√”。

2.表中“岗位要求”栏专职、兼职在“□”内打“√”。

3.此表为投标人配置“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最低要求。

4.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提供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

标签: 施工总承包 产业园区 高新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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