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精神卫生中心所需中医五诊仪和彩色超声诊断仪公开招标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长宁区精神卫生中心所需中医五诊仪和彩色超声诊断仪公开招标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宁区精神卫生中心所需中医五诊仪和彩色超声诊断仪公开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6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24**********-********
项目名称:长宁区精神卫生中心所需中医五诊仪和彩色超声诊断仪公开招标项目
预算编号: 0524-********, 0524-********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00元,包2-*******.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彩色超声诊断仪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长宁区精神卫生中心需购买彩色超声诊断仪,用于腹部、心脏、妇产、泌尿、血管、浅表小器官、儿科、腔内、经颅、消化内镜及其他介入检查和治疗。
包名称:中医五诊仪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长宁区精神卫生中心需购买中医五诊仪,对人体健康情况依据《八钢辨证》和《六经辨证》为依据,应用舌、面、脉、经络、体质辨识等功能进行身体全面检查、早期疾病提示、疗效评价与病情观察、为中医临床辩证提供量化依据。
合同履约期限: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及其投标的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3)投标人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4)投标的整机设备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许可。(5)投标人在本市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够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8日至2024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6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市天山路600弄思创大厦4号楼6楼
开标时间: 2024年04月26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市天山路600弄思创大厦4号楼6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结合电子采购平台的设置要求,本项目采购方将在供应商投标截止环节、发布中标(成交)公告环节查询相应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失去中标资格。
代理机构内部编号:ZC********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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