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望洪站~黄江中心站段自动售检票系统设备采购项目1518标招标公告

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望洪站~黄江中心站段自动售检票系统设备采购项目1518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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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单位名称及个人姓名
招标公告
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望洪站~黄江中心站段)自动售检
票系统设备采购项目(1518 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望洪站~黄江中心站段)自动售检票系统设
备采购项目(1518 标),招标人为 东莞市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量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政府筹资+社会资本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政府筹
资 49.5%,社会资本筹资 50.5%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自动售检票系统设备 采购项目的
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东莞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望洪站~黄江中心站)长 57.46km,其中高架
段线路长度约 7.71km,占一期工程 13.41%;地下段线路长度约 49.43km,占一期工程线路长度约 8
6.03%;过渡段长度约 0.32km,占一期约 0.56%。设置车站 25 座,其中 3 座高架站,22 座地下站,
平均站间距 2370m。最大站间距 5053m,为水濂山站~大岭山北站区间;最小站间距 851m,为中
心广场站~鸿福路站区间。
在道滘镇(道滘站西侧)设车辆段 1 座,在黄江镇(黄江中心站北侧)设停车场 1 座,控制中
心使用 2 号线西平站旁边的线网控制中心,全线共设置 4 座主变电所,分别位于道滘车辆段、旗峰
公园(与 2 号线共享)、松山湖和黄江停车场。
(2)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为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望洪站~黄江中
心站段)自动售检票系统设备采购。
(3)工程建设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
(4)工程建设工期:本线路的项目建设周期详见用户需求书,招标人可根据线路工程的实际
情况对下述工期计划进行提前、延后或调整。
(5)标段划分: 共 1 个标段
(6)招标范围: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望洪站~黄江中心站段)自动售检票
系统设备采购项目(1518 标),所需的设备以及必须的附属设备、随机附件、专用工具、试验仪器
和相关技术服务。(具体以用户需求书为准)
(7)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9962.75 万元。
(8)主要技术规格: 详见用户需求书
(9)交货地点: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工程(望洪站~黄江中心站段)各工地或施工
1
单位仓库。具体以招标人指定为准。
(10)交货期:见用户需求书具体要求。招标人保留根据项目建设调整执行期的权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述资质,具备下述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
力。
3.1.1 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
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设备招标中同时投标。
②投标人必须是自动售检票系统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集团公司或制造商集团下属的子公司)。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在国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完成
过一项质量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4000 万元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自动售检票系统供货业绩,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采购合同(含货物
清单)、含验收时间的业主(用户)出具的预验收证明或验收证明。
3.1.3 其他要求:
①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
② 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违约被本业主书面拒绝投标(期限内);(详见附
件一)。
③投标人若中标,须在双方签署合同时,再次按本公告上述第 3.1 条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且
须符合上述资格要求,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中标候选人排名次序选择余下中标候
选人中排序最高的候选人作为中标人。
④投标登记时,投标人须已完成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4.2(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月 日 00 时 00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z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
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
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下载。
4.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B)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00 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 交 电 子投 标 文 件 。 投 标人 应 在 递 交 投 标 文件 截 止 时 间 前 ,登 陆 广 州 公 共资 源 交 易 中 心
(http://www.gzggzy.cn/) 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
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
②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的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递交地点为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
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开标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
服 务 平 台 ( 网 址 :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 、 广 东 省 招 标 投 标 监 管 网 ( 网 址 :
https://www.gdzwfw.gov.cn/ztbjg‐portal/#/index) 、 广 东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index ) 、 东 莞 市 轨 道 交 通 有 限 公 司 官 网 ( 网 址 :
http://www.dggdjt.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
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8. 资格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3 名时为
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3
9. 其他
9.1 招标人连续两次以上招标失败的项目,需要调整招标方式的,应按《东莞市建设工程招标
投标管理办法》(东府【2022】28 号)相关规定执行。
9.2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
受理部门:东莞市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党群监察部,电话:0769-23323203,地址:东莞
东城街道东城体育公园内。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东莞市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址: 东莞东城街道东城体育公园内
编:
523420
联 系 人:
张工、吴工

话: 0769-22083321
招标代理机构: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东莞市莞城街道鳒鱼洲文化创意产业园 49 号楼 301-305 室
编: 523129
联 系 人:
朱工、杨工、卢工

话:
0769-23130736-276
异议受理部门: 东莞市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党群监察部
电话: 0769-23323203
地址: 东莞东城街道东城体育公园内
招标监督机构: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 东莞市东城区莞龙路下桥段 283 号
话: 0769-2220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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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表
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及个人姓名

6
附件二:投标申请人声明
投标申请人声明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
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
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同时不出现其他失信行为。
三、本公司若中标,在双方签署合同时,再次按本公告上述第 3.1 条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
且符合资格要求,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本公司中标资格,并按中标候选人排名次序选择余下中标候
选人中排序最高的候选人作为中标人。
四、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
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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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
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等网站查询到存在失信主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
(2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五 、 与 本 公 司 单 位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者 与 本 公 司 存 在 控 股 、 管 理 关 系 的 其 他 单 位 包
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
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
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东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
标投标活动一年。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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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自动售检票系 城市轨道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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