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采购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现拟向社会公开遴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遴选1家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二、项目概况
恩施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城管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以实际发布的正式采购公告内容为准。招标代理费由项目中标单位支付。
三、招标代理机构职责
按照规范合法的招标采购程序,完成项目采购代理工作并做好全程服务。
四、代理机构资质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格且代理经验丰富的招标代理公司;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招标代理、财务会计等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三)具备招标代理机构必须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五、遴选原则
(一)需提交材料
参选机构按以下顺序整理提交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政府采购备案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
3、“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提供最近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凭证;
4、无重大违法违规事项承诺书;
5、近一年政府采购招标代理业绩佐证材料(总分50分,每个10分)
6.近五年代理服装类采购项目单个总投资额预算在50万以上的业绩(总分20分,每个5分),第5项中的业绩可在此处使用。
7、招标代理服务费报价单(报价最低的得30分,次低的得20分,其他得10分)。按《湖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鄂建文〔2023〕35号)规定进行报价(百分率),报价高于此规定的视为无效报价。
参选机构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1-4项目资料必须提供,否则不符合遴选基本条件,不能参与评审。
(二)材料报送相关要求
报名时间:参选机构请于2024年4月2日上午12点前到局财务装备股(二楼)报名,逾期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材料报名。地址:恩施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大桥路52号)。
六、评审程序
1.评审时间:2024年4月2日下午16点。
2.评审地点:恩施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二楼会议室。
3.评审方式:由报名单位(3家以上)按抽签顺序进行现场介绍,遴选小组成员现场开封报价资料,核实资质(1-4项),分别对每家代理公司递交的5-7项材料进行打分,以综合得分最高的单位为中选单位,若出现最高分相同的情况,则现场进行二轮报价再评。遴选结果将在政务网上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联系人:柳红春 联系电话:*******
标签: 公开遴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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