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养血明目丸委托加工
采购公告——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养血明目丸委托加工
项目编号:GYZB********
根据工作需要,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拟通过院内谈判方式确定为医院提供养血明目丸委托加工的单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和地址
采购人名称: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线阁5号
二、谈判目的
通过谈判的方式确定在参与谈判的申请单位中择优选择1家为医院提供养血明目丸委托加工。
三、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申请人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仍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申请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申请。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申请人为医疗机构制剂室需具备北京市的GPP认证资质,申请人为药品生产企业需具备GMP认证资质;
(4)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单位方可参加谈判;
(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项目预算
25万元
五、报名需提供下列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执加盖企业公章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要求“三证合一”,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人为医疗机构制剂室需具备北京市的GPP认证资质、申请人为药品生产企业需具备GMP认证资质;要求必须提供最新资质,送资质前请务必自行查询核验,采购人将在相关网站查询,一旦查出不一致,视为资质不合格。
(三)提供企业经审计的近一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在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近一季度电子缴税凭证复印件或上一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提供申请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 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站查询结果证明。
(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声明。
(六)申请单位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承诺(加盖公章)。
(七)遵守廉政纪律及反不正当竞争承诺书(加盖公章)。
(八)企业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有效的承诺书(加盖公章)。
(九)其他:无。
以上报名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六、报名日期:2024年3月29日--4月2 日 16:00时止
(工作日08:30-11:00,13:30-16:00)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请将上述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医院经管处邮箱(gamjgc@163.com),邮件中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项目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技术 王老师 (010)******** 商务 臧老师 (010)********
资格审查日期:2024年4月2日16:00
七、谈判文件的获取
报名期限截止后,谈判人将对申请人递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者,将通过电子邮件发放谈判文件。
八、谈判日期:2024年4月11日 9:00
谈判方式:北京市西城区北线阁5号八号楼719会议室
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经管处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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