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勒县化工产业集聚区认定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疏勒县化工产业集聚区认定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疏勒县化工产业集聚区认定咨询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8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FZ2024-KS006
项目名称:疏勒县化工产业集聚区认定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甲方要求的所有内容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当与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相一致;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服务-失信惩戒对象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以评标现场招标代理或招标人查询为准);
(4)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及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完税证明非社会保险类;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
(5)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应具有安全评价资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8日至2024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8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4月08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疏勒南疆齐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疏勒县泰山路1号
联系方式:177*****2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阴方正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地区喀什市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万福大厦七楼
联系方式:175*****0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新军
电 话:175*****044
附件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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