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住宅存量房评估招标公告

非住宅存量房评估招标公告

晋城市非住宅存量房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山西辰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晋城市地方税务局的委托,对晋城市非住宅存量房评估项目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晋城市非住宅存量房评估项目

二、项目编号:CFDFW********72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采购内容:非住宅存量房评估

2.服务周期:90日历天

3.采购范围:全市范围内非住宅存量房数据更新、补录、评估等(具体的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按六个包组织招标,以泽州路与凤台西街为十字划分四大片区,为了方便开展评估工作的凤台街以北开发区行政管辖范围为开发区,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包:晋城市市区东北片(含巴公、高都、北义城、金村、柳口)

第二包:晋城市市区西北片(含下村、大东沟、川底、大阳)

第三包:晋城市市区东南片(含山河、晋庙铺、大箕、南村、犁川)

第四包:晋城市市区西南片(含周村、李寨、南岭)

第五包:经济开发区片(凤台街以北开发区行政管辖范围)

第六包:独立工矿区片(含矿务局所辖范围)

四、预算金额:*******

五、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地产估价机构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必须是在当地工商部门登记的房地产评估企业或在本地工商部门登记并设立分公司的非本地房地产评估企业,另外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

7.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报名时需提供有效的(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代理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3)组织机构代码证;(4)税务登记证;(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6)资质证书;(7)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8)公告发布时间段的晋城市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9)投标截止日前一季度任意一月投标人纳税凭证;(10)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最后一次缴纳社保金凭证;(11)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证明文件(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当地设立分公司的企业除参照上述要求须携带总公司的各项证件外,还需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

2、报名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否则其投标报名不予受理;

3、以上证件资料在报名时,须提供原件及两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按本公告第六条第1项要求的顺序装订成册,字迹清晰。

注:同一投标企业最多可中2个包。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请于2016年5月16日—2016年5月20日(北京时间,下同)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山西辰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晋城市凤城路518号金海港大厦5楼514室),招标文件费500元/套,文件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6月6日下午14:30至15:00时(开标时间截止后送达或所提交的文件将被拒收)

2、地点:晋城市太平洋大酒店会议室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6月6日下午15:00时

2、开标地点:晋城市太平洋大酒店会议室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西省晋城市地方税务局

联系人:白女士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辰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高新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A座6层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


山西辰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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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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