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万宁市海产品晾晒初加工项目
(招标编号:HNZHS2024-006)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万宁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万宁市海产品晾晒初加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
有资金 318.051604 万元;私有资金 0 万元;境外资金 0 万元;自筹资金 0 万元;外国政府
及企业投资 0 万元,招标人为万宁市和乐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整体占地约 34.7 亩,一期占地约 9.6 亩,其中包含展示综合楼 200㎡,加
工厂房 450㎡,晒场铺装及硬化 1000㎡。项目引进自动转动的晾晒架、自动化的温度和湿度
控制设备、现代化烘干设备、半自动化的装卸设备,以提升晾晒效率及产品质量;配置电烘
干房、蒸煮间、冷藏库和速冻库,满足不同产品处理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万宁市海产品晾晒初加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万宁市海产品晾晒初加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
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
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
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如供应商是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分支机构可参与
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文件中涉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
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只有中国公民才能以自然人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 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或提供 2024 年 1 月 1 日至今任意一个月或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
表复印件(应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新成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复印
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 2024 年 1 月 1 日至今任意一个月或任意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是零报税的,应提供由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
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7)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
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
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
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12《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
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单位提供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持有建设主管部门
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
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3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
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3 月 28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4 月 03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法人代表授权
委托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07 日 15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盛达景都 A 栋 1901 房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4 月 07 日 15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盛达景都 A 栋 1901 房
七、其他
1、公告发布媒介: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
法人代表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售价:500 元/份(文件售后概不退)。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万宁市住建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万宁市和乐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万宁市和乐镇人民政府位于和乐镇镇南街 49 号
联 系 人:曾工
电 话:1897642747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政合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秀路 140-1 号朗枫国际 1905 房
联 系 人: 梁工
电 话: 0898-65304639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