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城市管理局卫生清扫保洁工具及部分园林用品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安宁市城市管理局卫生清扫保洁工具及部分园林用品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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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城市管理局卫生清扫保洁工具及部分园林用品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YMHAZ【2024】010)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安宁市城市管理局卫生清扫保洁工具及部分园林用品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4万元,招标人为安宁市城市管
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14万元,安宁市城市管理局卫生清扫保洁工具及部分园
林用品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安宁市城市管理局卫生清扫保洁工具及部分园林用品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安宁市城市管理局卫生清扫保洁工具及部分园林用品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
续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1年(2021-
2023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时间
不足1年或无上述材料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12个
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或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
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
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书面声明,声明中包含本次采购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
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1.6.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竞标人在投标截
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
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竞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
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
、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详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28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4月07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方式:现场获取,地点:云南明浩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安
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一单元1楼),时间: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7日(
每日09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休息)购买采购文件需持材料:(1)有效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到场的,此
项可不提供)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7日 14时30分
递交方式:云南明浩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一
单元1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7日 14时30分
开标地点:云南明浩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一
单元1楼)
七、其他
第一章 安宁市城市管理局卫生清扫保洁工具及部分园林用品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安宁市城市管理局卫生清扫保洁工具及部分园林用品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
在云南明浩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一单元1楼)获
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4月1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MHAZ【2024】010
项目名称:安宁市城市管理局卫生清扫保洁工具及部分园林用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14
最高限价(万元):14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为继续做好公园各项管理工作,确保全国文明城市、国
家园林城市、生态园林城市等创建工作顺利通过,现需购买2024年部分卫生清
扫保洁用品、部分农药及园林小工具一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所有货物送达抵达采购人指定地点交
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
续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1年(2021-
2023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时间
不足1年或无上述材料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12个
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或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
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
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书面声明,声明中包含本次采购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
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1.6.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竞标人在投标截
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
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竞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
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
、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详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7日(每日09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休息

地点:云南明浩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一单元1楼

方式:现场获取,购买采购文件需持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到场
的,此项可不提供);
售价:300.00元/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4月17日14时30分
地点:云南明浩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一单元1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递交:按照昆政务通(2022)2号文的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
革,持续推进昆明市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减轻潜在供应商负担,
降低投标成本,激发市场活力,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
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宁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安宁市宁湖大厦8楼
联系方式:李超/0871-686975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明浩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宁市金色港湾小区2幢1单元
联系方式:冯伊帆/153985903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伊帆
电话:1539859036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安宁市城市管理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宁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安宁市宁湖大厦8楼
联 系 人:李超
电 话:0871-6869756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明浩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一单元101号
联 系 人: 冯伊帆
电 话: 19988505335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第一章
安宁市城市管理局卫生清扫保洁工具及部分园林用品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安宁市城市管理局卫生清扫保洁工具及部分园林用品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明浩
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一单元1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4月
1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MHAZ【2024】010
项目名称:安宁市城市管理局卫生清扫保洁工具及部分园林用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14
最高限价(万元):14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为继续做好公园各项管理工作,确保全国文明城市、
国家园林城市、生态园林城市等创建工作顺利通过,现需购买2024年部分卫生清
扫保洁用品、部分农药及园林小工具一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所有货物送达抵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
存续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1年(2021-
2023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时间不
足1年或无上述材料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
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12
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或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
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
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声明中包含本次采购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
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1.6.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竞标人在投标截止
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竞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
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详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7日(每日09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休
息)
楼)
地点:云南明浩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一单元1
方式:现场获取,购买采购文件需持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到场的
,此项可不提供);
售价:300.00元/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4月17日14时30分
地点:云南明浩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一单元1
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递交:按照昆政务通(2022)2号文的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
改革,持续推进昆明市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减轻潜在供应商负担,
降低投标成本,激发市场活力,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及代理机
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宁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安宁市宁湖大厦8楼
联系方式:李超/0871-686975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明浩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宁市金色港湾小区2幢1单元
联系方式:冯伊帆/153985903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伊帆
电话:1539859036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分园林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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