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惠农区沿山井灌区水源代替项目节余资金简泉农场、红果子镇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七标段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石嘴山市惠农区沿山井灌区水源代替项目节余资金简泉农场、红果子镇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七标段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嘴山市惠农区沿山井灌区水源代替项目节余资金简泉农场、红果子镇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七标段)己由石嘴山市惠农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以关于石嘴山市惠农区沿山井灌区水源代替项目节余资金简泉农场、红果子镇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惠农业农村和水务发〔2024〕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嘴山市惠农区水利灌排及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估算投资3198.63万元,建设资金来自国家中央预算内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嘴山市惠农区水利灌排及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惠农区。
建设规模及招标内容:
(一)工程规模:规划建设规模为*****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规模6637亩,庭院经济灌溉规模45亩,生态林绿化灌溉规模4628亩。
(二)工程任务: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保证灌区水源安全可靠,提高供水保证率,增加高效节水灌溉面积6637亩,解决45亩庭院经济灌溉和4628亩绿化生态林灌溉的水源代替任务。
(三)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实施共包含四个片区,简泉农场片区、红果子片区、生态绿化片区、庭院经济片区。
计划工期:21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4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1月30日。
质保期:1年
合同估算价:3198.63万元
招标范围: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规定的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七个标段;
七标段建设内容:生态绿化区水源工程,泵站工程,压力管道工程,生态绿化区机电,生态绿化区金结,生态绿化区临时导流工程(施工排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 (含二级) 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拟派安全员须取得安全证书 (两证,上岗证及考核证) 。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28日09时00分至2024年4月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①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②保函(保单)形式: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缴纳电子保函(保单)。
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其他: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故不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资质文件原件,一律以投标文件中的资质原件扫描件为准 (投标单位需保证扫描件完整并清晰可辨, 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4月2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文件规定)免缴投标保证金。
6.2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 %(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嘴山市惠农区水利灌排及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地 址:惠农区红果子镇惠新街006号
联 系 人:曹云瑞
电 话:0952-*******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恒信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阅海中央商务区宁夏建筑设计研究院7层
联 系 人: 张彩琴、陈嘉豪、马晓萍
电 话:0951-*******
宁夏恒信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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