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大观商业城D1幢1层2号、2、3、5、6层招租项目二次招租公告

云南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大观商业城D1幢1层2号、2、3、5、6层招租项目二次招租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云南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大观商业城D1幢1层2号、2、3、5、6层招租项目(
二次)招租公告
(招标编号:YNGH[2024]-100)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大观商业城D1幢1层2号、2、3、5、6层招租项目
(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
人为云南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
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昆明市大观商业城D1幢1层2号、2、3、5、6
层商业楼,位于大观街82号,建筑面积为2290.52平方米,共6层,其中2、3、6
层在产权证上登记的用途为住宅,1、5 层用途为非住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南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大观商业城D1幢1层2号、2、3、5、6层招租项
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云南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大观商业城D1幢1层2号、2、3、5、6层招租项
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个人独
资企业、合伙企业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单位需提供,自然人不提供);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租(提供承诺函);
注:如发现潜在竞租人不符合以上任何一条,将被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报价
将视为无效报价,提供虚假材料或承诺谋取中标的,招租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
格并没收其保证金;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29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4月12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3.1意向竞租人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标的现状无异
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以及由其可能造成的风险表示认可。经营存在
市场风险,各竞租人应充分考虑各项风险因素后进行报价,自行承担任何风险
。3.2招租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 3 月 29 日上午9:00时至2024年 4 月 12
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3.3招租文件获取地点:云南
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白龙路425-427号晨曦街洋房1排117号)
。3.4报名费用:400元,无论成交结果如何,报名费都不再退还。报名费接受
汇款、现金缴纳及扫码支付。现金缴纳及扫码支付的暂不能开具发票,各竞租
人若需要开具发票的,请在报名之前将报名费以报名单位的账户或法人/负责人
/经营者本人账户汇入以下指定账户(无论中标与否,报名费都不再退还):户
名: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昆明市白龙寺支
行;账号:24019001040006899;备注信息:YNGH[2024]-
100报名费;联系人:张老师,电话/传真15288213484/0871-
63815951。3.5报名所需资料:①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单位);②法人/负
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③法人/负责人/经营者授权
委托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报名费网络
转账截图(汇款的竞租人提供);竞租人提供的所有资料须为真实有效的,如
提供虚假材料报名,一旦发现不仅将被拒绝报名,并且招租人与招租代理机构
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在整个竞租活动过程中人员不允许变更,即报名
、现场竞价人员信息须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竞标人。3.6报名时竞租人须签署《
承诺书》(格式附后),不签署的视为不认可该《承诺书》内容,将被拒绝报
名。3.7未按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参与本项目的竞租人不得参与招租活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9日 14时30分
递交方式: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昆明市白龙路425-42
7号晨曦街洋房1排117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9日 14时30分
开标地点: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昆明市白龙路425-42
7号晨曦街洋房1排117号)。
七、其他
1.项目概况与范围
1.1竞租范围
云南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拟对昆明市大观商业城D1幢1层2号、2、3、5、6层
(以下简称“商业楼”)进行出租(该幢房屋第4层非新华书店产权,不属招租
范围)。
昆明市大观商业城D1幢1层2号、2、3、5、6
层商业楼,位于大观街82号,建筑面积为2290.52平方米,共6层,其中2、3、6
层在产权证上登记的用途为住宅,1、5
层用途为非住宅。房屋所有权人为云南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房屋为钢混结
构,水、电等配套设施完备,有专门的物业服务。
大观商业城D1幢房屋所处大观商业城商圈,西临西昌路(距离云大医院约300米)
,地理位置优越,人流量大,交通便利,周边有医院、银行、超市等,商业配
套完善、商圈成熟、业态丰富。该幢房屋1层2号、2、3、5、6层现为整体出租(
该幢房屋第4层非新华书店产权,不属招租范围),其中1层为临街商铺,面积为
216.43平方米,2层面积为496.45平米,3、5、6层面积为每层525.88平方米;该
幢房屋适合经营酒店、公寓、办公、教育培训等用途。
1.2竞租基准价:885700.00元/年。
1.3租赁经营期:十年(以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租金每年以12个月计,每
年一付。每年接受招租人不低于1次考核,如考核不合格给予一次整改机会,整
改不合格招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租人进行
赔偿。)
2. 竞租文件的递交
2.1签到时间:2024年 4 月 19 日 14 时 00 分至 14 时 30 分, 14 时 30
分后到达会场的竞租人将被禁止入场。
2.3进场签到时需单独递交核验的资料(资料不齐或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将被
拒绝入场):
①法人/负责人/经营者出席的:法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原件;
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③缴纳“竞租保证金”凭证(如用网银转账,则用转账截图即可);
注:在整个竞租活动过程中人员不允许变更,即报名、现场竞价人员信息须一
致,否则视为无效竞标人。
2.3每家竞租人最多允许2人进场。
3.信息发布媒体
招租公告、成交公告均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
rvice.com/)、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云南新华书店集
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ynbookexpo.com/)、58同城网站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云南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风控审计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云南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东路6号
联 系 人:赖强、郭亚航
电 话:1370845584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白龙路425-427号晨曦街洋房1排117号
联 系 人: 蒋立、张正举、武江艳、李灿辉、杨云惠、夏伟
电 话: 15911610293
电子邮件: 85150263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附件:
承诺书
本着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我方自愿参加云南新
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大观商业城D1幢1层2号、2、3、5、6层招租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YNGH[2024]-
100),在清楚了解本次公开招租事宜所涉及的权责等问题的前提下,向招租人
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我方符合本次公开竞租的资格要求,如我方提供虚假材料或承诺,愿
承担虚假承诺造成的一切后果。
二、发生下述行为,我方将放弃追索竞租保证金的权利:
①提交虚假材料竞租的;
②如我方中标,我方未在成交公告发布5个工作日内缴纳成交服务费或
未领取《成交通知书》或未足额加纳履约保证金的。
三、装修:租赁期内我方因使用需要对租赁物业或屋内设施进行装修或改
动,需经招租人书面同意并经物业管理部门批准,并且不得对房屋作任何主体
结构上的改变或附加建筑,不得影响房屋及房屋所在建筑整体安全。招租人有
权对装修或改动情况进行监督。装修期间的一切相关事宜,服从招租人及物业
管理公司监督管理。我方装修前,如需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由我方自行
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否则造成的相关法律责任由我方自行承担。我方所进行的所
有装饰装修遵循来留去丢原则,合同期满或提前解除时,乙方负责移交房屋应
保持装修前的原貌,复原、移去或拆走该等改建、附属物、装置及附加物或其
任何部分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招租人不对装修进行补偿,也不以已经
花费的装修费用要求招租人和下一轮中标者补偿。
四、同意商业楼不得经营餐饮、酒水、酒吧、娱乐型项目、桶装水、药品
药具及“三无”产品等招租人不允许经营的商品,严禁经营食品药品监督部门
、工商、卫生、教育、安全等部门规定禁止售卖的商品。
五、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任何意外,一切责任由我方承担,招租人不承担
任何责任。
六、按时缴纳水电、物业等费用,在租期时缴纳清水电、物业等及相关费
用,并且房屋经招租人验收合格后方可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七、中标后我方承租的所有商业楼区域不进行转租、转让。
八、中标后,未经招租人相关职能部门同意,不转租、分租铺面,如果转
租、分租,招租人可终止合同,且转租、分租合同无效。
九、中标后,我方按照租赁合同要求,严格执行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
如违反上述承诺而造成的损失及法律责任,由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竞租人:
法人/负责人/经营者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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