浰河航道整治工程项目名称浰河航道整治工程航道工程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浰河航道整治工程项目名称浰河航道整治工程航道工程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浰河航道整治工程(项目名称)浰河航道整治工程航道工程(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SY-*********
1.招标条件
浰河航道整治工程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浰河航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3〕33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省补助资金和钟祥市政府自筹。招标人为钟祥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浰河航道整治工程航道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荆门市钟祥市
建设规模:项目位于湖北省荆门市钟祥市境内,起于浰河河口(汇入汉江),止于双河作业区(江北桥下游950米),航道全长10公里,航道按Ⅲ(3)级航道标准建设,通航1000吨级货船和由1000吨级驳船组成的一顶二驳双排单列船队,通航保证率98%,航道尺度为2.4米×60米×480米(水深×航宽×弯曲半径)。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疏浚工程、护岸工程、航标工程、配套工程(智慧航道工程、锚地工程、航道管理及维护设施)和专项工程(桥梁工程、交叉工程)。主要包括:疏浚航道9.7公里,疏浚工程量426.72万立方米,护岸4处共1770米,按一类航标配布各类航标41座,拆除重建六七二桥1座,改造9条过河缆线,新建浰河锚地1处,建设电子航道图等智慧航道设施,购置趸船、航标维护艇各1艘。工程概算*****.73万元。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疏浚航道9.7公里,疏浚工程量约426.72万立方米,护岸4处共1770米、抛石护底2处,新建浰河锚地1处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招标工程内容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技术标准和要求。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4月
合同估算价:*****.28万元
2.3其他: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详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3月29日至2024年04月0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18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简明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钟祥市交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钟祥市莫愁大道48号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吴翠蓉
联系人:
黄国华、闫晓毅
电话:
0724-*******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4年03月28日
附录: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同时具备;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

1、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彩色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至少有1年净利润大于零。

注:

1、投标人应提供2020、2021、2022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10年承担过1个内河1000吨级及以上且合同额不少于4000万元的类似航道工程施工业绩。

注:

1、类似航道工程是指:航道整治工程、航道疏浚工程、引航道工程。

2、证明材料要求: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工程交工验收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如上述材料不能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指标或信息,还应建设单位出具其他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且能反馈出招标文件要求的指标或信息,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考虑。业绩时间以工程交工验收证书载明的时间为准。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按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4、近10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5、投标人以联合体或工程分包形式完成的项目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水运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2 年度湖北省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等级表》中未被列为 D 级;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对以上第4条(1)、(2)、(4)信用状况均应附指定网站截图,截图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若投标人存在行贿犯罪行为,应按有关规定附相应资料。

3、2022 年度未列入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施工企业信用等级名单的施工企业,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参与投标时,信用等级按A级对待。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

同时具备:

(1)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2)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4)近10年担任过1个内河1000吨级及以上且合同额不少于4000万元类似航道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

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

技术负责人

1

同时具备:

(1)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3)近10年担任过1个内河1000吨级及以上且合同额不少于4000万元类似航道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3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 类证书

注:

1、应附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等证书的彩色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2、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应提供担任类似项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工程交工验收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如上述材料不能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指标或信息还应建设单位出具其他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且能反馈出招标文件要求的指标或信息,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考虑。业绩时间以工程交工验收证书载明的时间为准。

3、以上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须附上2023年9月(含9月)后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中的缴费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证明文件将被认为无效。

4、提供以上人员的到岗承诺函。

5、类似航道工程是指:航道整治工程、航道疏浚工程、引航道工程。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

/

/


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规格、功率及容量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绞吸式挖泥船

泥泵流量不大于3500m3/h且空载排水量小于260吨

1

注:

1、资格审查条件中的设备若为自有,须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有效检验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设备若为租赁,除前述证明材料外,还须附租赁合同。

2、投标人填报的设备不满足施工需要时,投标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无条件配备相关设备。

附录8 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2.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3.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a.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b.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c.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4.

投标文件的内容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管理机构(含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项目经理简历表、项目总工简历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简历表)、资格审查资料(含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三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信用承诺书)、其他材料(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5.

投标报价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未提交选择性报价;

2、投标函中报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报价保持一致;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未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7.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无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未提供或无效

8.

资质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同时具备: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

业绩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近10年承担过1个内河1000吨级及以上且合同额不少于4000万元的类似航道工程施工业绩。

10.

财务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至少有1年净利润大于零。

11.

信誉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水运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2 年度湖北省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等级表》中未被列为 D 级;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12.

主要人员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项目经理1名,同时具备:(1)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2)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4)担任过1个内河1000吨级及以上且合同额不少于4000万元的航道工程的项目经理。

2、技术负责人1名,同时具备:(1)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3)担任过11个内河1000吨级及以上且合同额不少于4000万元的航道工程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3、专职安全员3名,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13.

投标人身份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2. 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均属于重大偏差: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

工期

投标人未在投标函中填报工期或工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15.

质量要求

投标人未在投标函中填报工程质量目标或工程质量目标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16.

投标有效期

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17.

投标价格

①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如果有);

②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

18.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对招标人发布的固化清单中的固化内容做修改;

②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及安全生产费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9.

存在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备注: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备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招标 航道工程 航道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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